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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代表我指挥一只军队,除了我的旗帜,你要准备自己的旗帜。我允许你在自己的旗帜上添加泰沙格里亚家族的纹章。”
约翰向他点了点头。然后策马离开了乌鲁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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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达镇一路向东,然后偏北绕行。这里,他终于路过了曾经朝思暮想的诺林镇。诺林镇取了诺林顿的谐音,因为这里已经很接近诺林顿,这里有一条宽三十码左右的小河,河对面就是他国了。
约翰想起了他的那封信,从前拿着信想要换点佣金,可惜半路上意外不断,最终还是皮特找人替他完成了这个任务。他很想去看看那个药剂店老板,不知道他看见送信者成了一位骑士老爷后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但是时间不等人,他只能惋惜地继续策马前行,直到白石城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时候,才好歹松了口气,将马速降了下来。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路上简单吃了些干粮,他又骑着马出发了。这匹马虽然健壮,却只是普通的马,耐力不足,爆发力不强。但是没办法,他没钱买好马。乌鲁达镇没什么好马,西部的提里萨姆城却是着名的贸易中心,那里的游牧民商人数不胜数,各种花色的马儿齐聚马市。那些草原上的沙漠里的,有高大俊朗的索拉森骏马,有柔顺而耐力十足的草原马,但是它们成百上千的价位却不是约翰能消费的。也许是因为成了骑士,他好多时候都喜欢看路过的别人骑的马。就像是有驾照后特别喜欢看车。
驾照??
正想着马的问题,渐渐路上出现了驮马商队以及各色行人。约翰顺着踩硬的道路,径直进了白石城的城门。他当然不用排队交进城费了,因为他已经上了一个阶级,不用再受奴役,反而成了统治者的帮凶。
这座城市的建筑很密集,也更古老一些。有很多民宅都有石质的外墙,缝隙和墙脚生长了深绿色的苔藓。这里也许雨水很充沛,所以房屋的屋顶都很高耸尖锐,很少有阳光能直射到下面来。
经过一番打听,约翰总算在一家货栈找到了皮特。这位年轻人刚刚搜集了最近王国的各种流言,正要替货栈老板记账来赚点外快呢。
约翰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使得后者在周遭酒客的哄笑声中闹了个大红脸。“好了好了,跟那个什么似的。”皮特赶紧推开了他。
皮特把约翰带回自己在白石城的临时住处,旅馆。然后两人开始聊起查尔斯伯爵交代的事。
原来,查尔斯伯爵早就发现剿匪这件事有问题,更何况狡诈的尤里安伯爵亲自出场。这种情况下任何敌人的言行都可能是误导。所以他与爱丽莎夫人提前规划了逃跑,或者说转移计划。现在泰沙格里亚的老宅已经人去房空了,早就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而约翰也跟皮特叙述了一下他们逃跑的过程,当然是省略了爱丽莎夫人那一段。
皮特跑到门口,然后叫来了一个侍者,吩咐他去酒馆传个话,说自己要招募一些能打的士兵。然后回来找了张纸,跟约翰聊起了旗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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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有面自己的旗帜,先要有自己的纹章。比如酒馆老板,他直接在木板上画了个酒瓶子,那么即使是不识字的平民百姓也能一眼看出这是一个酒馆,然后再思考一下是不是要进来喝一杯。但有时候一个大一点的镇子或者城市比较繁华,那么酒馆肯定会不只一家,于是老板们就会在招牌上别出心裁,秀出自己的特色。比如擅长烹饪的,就要多画一些特色菜;酒品种类多的,就多画上些酒杯或者酒桶;甚至有些老板会请认字的人给自己招牌上写老板的名字或者干脆就是个大大的字母。这些都成了早期的广告,或者纹章。
反正王国法律也没说平民自己画纹章违法不违法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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