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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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價值觀念已經轉變。之俊,不要再懷舊,你將來的日子還多著。」

「但我渴望墮入愛河。」

「每個人都會有這樣機會。」

我很失望。第十章葉世球今日比往日更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著我。

相視半晌,他說:「陶陶今晚去見她父親。」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顯地,陶陶信任他,自從他贊助陶陶競選之後,他們成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從他那裡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國,何必去見他?」我問。

「之俊,你頭腦真簡單,也許十年,也許二十年後她用得到他們呢,現在聯絡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聞見響尾蛇。

「是的,用。」

「人與人之間可否不提這個字?」

「能,小朋友們每人夾十塊錢齊齊買雞翼去燒烤可以不提這個用字。」

「原來陶陶得你的真傳。」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會陪陶陶去見他們?」

「義不容辭。」

我鬆口氣。

「喜見楊之俊終於放開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與他父親長得相像,倘若葉成秋不是同母親有那種關係,我的反應是否相反?

那簡直是一定的。

客觀地看,葉成秋年紀又不很大,風度才華不在話下,他不算最富有,但是捨得花,錢用在刀口上,他舒服,跟他的人也舒服。

性情好、風趣、智慧。即使再過十年,他還是個理想的男人,打著燈籠沒處找。

在我心目中,男人如果沒有一點像葉成秋,就不值得多看一眼。

但是自小我沒有從長輩以外的角度去看過他,他是像神明一般的人物,我一點褻瀆的念頭都沒有,把他當一個普通人看待,已是大大的不敬。

我的腦筋生鏽,轉不過來。

跟一個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愛上了他。

不,我沒有學乖,我心仍然嚮往不切實際、愚蠢且浪漫的愛情生活。

我也愛葉成秋,但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世球在這時拍拍我的肩膀,「之俊,你又墮入你那隱秘的小天地里去了。」

他離開我的房間。

我沒有時間再自思自想,投入工作。

陶陶與英氏吃完飯,上來看我。

她穿著成套的絲絨緊身上衣,窄裙,綠寶大耳墜配衣服顏色,七厘米高細跟鞋子,頭髮盤成二十年代那種辮子髻。

我沒想到她會打扮得這麼隆重。

也好,讓老鄉開開眼界。

她的化妝極濃,但年輕的皮膚吸緊麵粉,只覺油光水滑,如剝殼雞蛋,看在我眼中,但覺心曠神怡。

我說:「像顆明星。」

「我確是明星。」她說。

「說了些什麼?」我問。

「他們很客氣,有羅倫斯在,場面總是熱鬧的。」

「英太太話很多吧。」

陶陶微笑,「是,直到羅倫斯告訴她,他在美國出生,並且在加州核桃溪有一大塊地皮,一直不知用來蓋什麼好。」

我很感激世球。

「他……怎麼樣?」我說。

「一直說不信我是陶陶。他以為我還是小女孩,他知道我有十八歲,但沒有聯想到我會是這個樣子。」

我點點頭。

「媽媽,你有沒有發覺,我現在叫楊桃,如果跟他的姓,便是櫻桃。」她笑。

我倒是一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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