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完结感言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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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我本身写书的目的就不是为了一味地追求要挣多少多少钱(那些装懂哥说什么我这本书完结了就吃不起饭的差不多得了,我就算在我家小区门口当个保安一月还五千呢)。

只是我这人表达欲贼他娘的旺盛,恰巧还喜欢写点故事,写书令我快乐。

所以,我从来都不听某些人的指点江山,更不会像很多写一半写崩了的作者那样被带偏。

作为十几年老网文读者,我写书,肯定先是我自己愿意看的,然后再考虑市场跟受众。

我不喜欢写那种非黑即白的角色。

在很多二极管眼里,我狼某人没有把史莱克七怪跟史莱克往死里黑,已经有取死之道。

big胆!你竟然没黑他们!这就是在给他们狠狠洗白!

比如那个傻逼昆西就是这么说的,哪怕他说出来这句可笑的话的时候史莱克七怪里就只有宁荣荣跟唐三登场了。

但是他就是能言之凿凿的颠倒黑白。

这种人就像是唐三,正常人没法理解他们这种脑回路的。

他们爱说啥说啥,我写我的,不爱看删书走人就行,哔哔多了我就永封,没啥好说的。

别的作者可能就忍了,我从来不惯着。

说回正题。

写书是我的爱好,也是我儿时的一个梦想,现在实现了还挺开心的,经常熬夜赶稿爆更也不觉得累。

我喜欢写书,喜欢把我脑海里的故事分享出来,逗大家笑,逗大家开心,这也是我擅长的。

但是,我并不想一辈子只写斗罗同人!

这种畸形的文章结构写多了,我真的怕习惯成自然,我怕我写多了之后手一摸着键盘下意识的就是这种行文节奏,完全不会写正常的书了。

所以,哪怕挨骂,哪怕被叫大水比我也认了。

仔细复盘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最擅长的还是较为完善的体系背景设定、长期主线架构、一些比较乐呵的行文风格,外加比较大的脑洞。

粉随偶像,哥们作为大眼珠子真·十年老粉兼希灵使徒,行文方面贴合一些大眼珠子的风格这很正常的对吧!

如果有可能的话,下本书我会尝试锻炼一下稍微快节奏的写法,但绝对不是飞卢风的不带脑子速通,兄弟们可以期待一下。

千朝光的故事结束了,但没有完全结束。

如果比较闲的老读者可能瞅过几眼我已经删掉的那本几万字的末世文。

千朝光他爹就是那本书的主角。

只可惜,写那本书的时候正好赶上口罩期间,末世类题材完全不能签约。

如果不是这档子事儿,我可能后面就不会写斗罗同人了。

无序阵营跟秩序阵营的对立,这个设定是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做出来的,上本书也用了这个作为大背景。

等我自己感觉时机成熟了之后,一定会把天庭之主夏天衍的故事写出来,将这个背景具现化成一本独立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活在背景故事里。

关于番外......

不确定。

如果我有好点子就写,没有就不写了。

该填的坑也都填了,没什么缺漏。

末了,说个题外话。

下本书我绝对绝对不会再开浏览器这个免费渠道了。

mmp!

每天后台都显示有六七千人看,大几百人收藏,结果每天到手就十几块钱,我真不好说。

诸位可以算算平均一个人能带来多少收益,甚至连半分钱都不到。

同为渠道,qq阅读那边哪怕兄弟们订阅的费用我只能拿到四分之一(假定一毛钱的订阅,我到手能有两分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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