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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小丫头红花,大丫头等几人,才把宝珠安然送到亭上。
方明珠,自然是高高昂着脸,把她的容貌如招牌一样展示着往亭上走,直到方姨妈过来,低声厉喝:“低下你的头,你当这是家里吗!”
才喝得方明珠骨嘟着嘴,把她引以为傲的脸垂下来。
就垂下来,也不是姑娘小姐样子,反而左顾右看,寻找一下她说的那余公子,这样一路才到亭上。
一个宝蓝色锦衣的少年,正在亭上对着姑娘们行礼。方明珠由不得眼睛一亮,余公子!
余公子是本城县令的公子,是本城少年中的翘楚。方明珠初到安家的时候,曾心心念念的喜欢过他,后来生生让方姨妈打散。
眼空心大的方姨妈告诫女儿:“去侯府做妾,也不要在县令家当小。”方明珠还嘴:“我不当小!”让方姨妈狠瞪几眼,掰着手指说了好半年,才把余公子丢下来。
要说余公子,在这里倒是个有分量的人。他是余大人的长子,幼学聪明,高于身边的人,有个才学横溢的名声。
而容貌,也是清秀面容,容长脸儿上一双乌黑的眼珠子,又机灵又神气。此时,他眸中的神气,全在宝珠身上。
“见过四妹妹,四妹妹近来可好?”余公子伯南,笑吟吟对宝珠深深弯下腰身。宝珠正色并不回答,这家伙仗着小时候在安家玩过,一年一年长大,还只是以四妹妹来称呼。别的人都不知道,只有宝珠心中清楚,余伯南是打她主意的人。
奶妈卫氏挡在前面,笑着回了话:“余公子少礼,四姑娘好呢,不劳余公子牵挂。”
第十二章余公子
卫氏的后面,露出少女的一角眉山。因只这一角露出,眉山下盈盈白的眼皮,白得让人心动。余家少年的心,本就一池春水为卿开,又在这苍翠眉山下,更动得如翻江倒海。
他看出宝珠躲着他,也清楚大家都大了,宝珠躲着他才是贤淑闺中秀色,他就按捺住自己,对卫氏轻笑着,转而走到掌珠面前。
“大妹妹,我为妹妹们写的各有一首诗,请大妹妹指正。”少年和和气气,袖出取出三方帕子递到掌珠面前。
旁边坐着邵氏,又有婆子丫头,虽然他们小的时候玩过,可大了以后就很少相见,这种举动直送到手边的举动极不合适,可邵氏没有阻拦,丫头们也没有上前抢着代为转交。
邵氏不阻拦,是她对女儿进侯府并无把握,如果进不了,还在本城寻亲事,县令家自是需要交好。
虽然县令夫人那双精括括的眼睛只看着老太太,并没有第二个人。
再说掌珠姐妹们五岁以前,是和这位余公子玩过泥巴,唱过儿歌,算有小时情分。
丫头们不上前拦住,接到手中转交给掌珠,是掌珠姑娘太过厉害,总想学祖母迎来送往的气派,她最喜欢的就是自己面对面的会客人,丫头们挡住她出风头,岂不是找挨骂?
三方帕子,就在宝珠眼睁睁下面送到掌珠手上。
安家三姐妹,托有一个厉害祖母的福,都学过一些字,用老太太的话说:“至少会算帐本,以后不当睁眼瞎子。”
这其中,三姑娘玉珠是钻到书里的呆子,大姑娘掌珠是心中只有容貌的傻子,唯四姑娘宝珠以解闷为主,认得的字不少,又没落下“才女”名声。
就是三个人都认得帕上的字。
三方帕子,一色大红一色淡青一色娇黄,全让掌珠握住。当着人,掌珠心中得意,看看,这才是大姑娘的威风,不管是什么客人,送什么得先给自己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