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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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朴刀」只是個刀頭,安把之處有螺口,杆棒的一端有螺絲,而且是「三個丫兒」,安裝好了,十分結實。《水滸傳》中許多地方寫到朴刀,我們從中可以看出它很長,平時不用,便象長槍一樣靠在牆根或槍架上。「杆棒」《辭源》解作用作武器的粗粗木棒。《漢語大詞典》解作用作兵器的木棒。《武經總要》雖有記載,介紹極簡單,言「長細而堅重者」為杆棒。它更簡陋,據宋人記載:建炎二年(1128)五月十三日京東西路提點刑獄公事程昌弼言:「今州縣之間軍器乏少。乞令諸州縣擇本土堅韌之木,廣置棍棒,其長等身,徑可及握,不勞遠求,指日可辦。比弓弩,則無挽拽之能否;比刀劍,則無鍛鍊之工程。用之以御鐵騎則出其右,蓋鐵騎非箭鑿鋒刃可害。」從之。(見《宋會要輯稿》185冊)

這是在北宋剛剛滅亡時無可奈何的選擇。因為州縣兵器庫中沒有了儲存,才不得已而用杆棒(文中稱「棍棒」)。它「其長等身,徑可及握」,取之極易。這種質地很粗糙的兵器,製作簡單,原料價值也很低廉,所以平時只流行於民間,不為兵家所重視。從這些記載可見宋代朝廷對於兵器管制得特別嚴格的是那些精巧鋒利和殺傷力較大的。而朴刀杆棒,一來比較粗陋,人們日常生活中又不可少;二來它們不是騎在馬上作戰的兵器,而是步行打鬥用的,殺傷力小,《武經》所不載,因此對百姓擁有這些兵器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時禁時放,缺少一貫之制。《宋史·兵志十一》記載北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皇帝詔:「廣南民家毋得置博刀,犯者並鍛人並以私有禁兵律論。」先是,嶺南為盜者多持博刀,杖罪輕,不能禁,轉運使以為言,故著是令。

朴刀出現於宋代,到了清末前後,才被廣泛使用。其起源的原因,有人認為是當時民間不許保存長兵器,於是有人把大刀改為短把的朴刀,戰鬥時再在加柄。宋代禁止民間擁有兵器。《宋會要輯稿》中說,「著褲刀」,即掛在褲子上的刀,因為人們日常需要使用而不能禁止,於是朴刀得以成為唯一的合法民間武器。

因此,在《水滸傳》中,有關各路英雄使用朴刀的描寫隨處可見。就其起源而論,與其說是把大刀的柄縮短,以適應近戰的需要,莫如說是為了應付民間不許保存長兵器,而把大刀改為短把的朴刀更符合歷史實際。這種朴刀多在民間使用,但是在清朝,卻破例地把朴刀納入軍隊的指定兵器之中。

朴刀全長約一米二至一米五,其刀刃比大刀長,大約占總長度的一半,可劈、刺、砍,招數繁多。武術諺語說:「單刀看手,雙刀看走,大刀看定手。」演練朴刀時刀如猛虎,刀背、刀刃分明,使用任何招數,都要住把定手。由於朴刀用途廣泛,是闖蕩江湖的人常用的兵器。

朴刀到了清末前後開始被廣泛使用。在太平天國時期,太平軍中很多人使用朴刀,又名「太平刀」。

這些朴刀乃是李忠話出的圖紙,要求鄭渾,馬均兩人鑄造的,當然這是為了鐵刀衛準備的武器,李忠把這刀做了很大的修改,可以說他已經可以不能叫做朴刀了,但是李忠一時之間沒想出什麼好的名字,也就只好用這個名字將就一下了,反著這也不是要在全軍使用的兵器,也就沒有必要弄得多麼誇張,只要好用就行了。

「主公,201把朴刀已經按照你的圖紙造好了,先在就在庫房裡,請隨屬下來」,李忠點點頭,然後跟在鄭渾的身後往庫房而去。

「主公,這就是主公命我等鑄造的朴刀了」,來到了府庫,鄭渾到一個角落拿起一把刀遞給了李忠,李忠看了看這刀,很是鋒利,刀把比一般的刀長,李忠滿意的點點頭,對管亥說道:「伯勇,你看看此刀如何」,從李忠手裡小心的接過了朴刀,管亥頓時就開是耍了起來,硬是耍的虎虎生風,李忠見此也是很滿意,估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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