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7节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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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别的玩家知道自己的行踪是大忌讳。特别是像我这种人,风口浪尖上,凡事得悠着点。据说,黑市上可是有人出上万金币的高价买我的4个小时呐。搞得我都心动了,一万金币换4小时,值!可惜混世中没法自杀,我自个儿去估计是再来一顿暴扁,还谈什么领钱。

我自己的设定是,只有密友,才能够知道我的具体坐标点。而我的密友,也只是有数的3个人,冰凉,阿九,石头而已。他们绝对不会出卖我。那么,为什么这些人能够知晓我的坐标,在短短的半个多小时调集兵力来谋杀我呢?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真有那么巧,我不信。他们这么短时间就内招来这么多人马,单以这点看,这群人就不简单,势力肯定很大。

势力大的人,最容易搞到的是什么?

金钱、装备……想到装备,我就吓了一跳。

莫非能有侦探别人坐标的装备?

绝对是了!

这群人身上,绝对有类似这种功能的装备。排除这个可能的话,我思来想去,他们没法找到我。

这群人身上有宝,某人就见财起意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嘛。谁让你们有好东西呢,谁让你们有了好东西不掖着点,还拿出来害人,害谁不好,偏来害我?这事儿不怨我。混世中目前还没有掉装备的设定,所以想搞到那东西,还急不来。我是亡灵巫师,不是盗贼,不会偷,只能抢。可惜混世中虽然有抢这个设定,但要求抓住装备超过30秒,才有一定几率抢到。俺虽然不是小白脸,但也没战士的那种蛮力,想抢装备谈何容易。

我想,混世既然出了特殊装备,那么,死亡会掉装备这一设定,很快就会出来的。

但是现在还在酝酿中。

我只能说,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现在,只能杀掉他们泄泄愤了。我手下虽然没有小弟,但杀人不一定要自己动手。这道理就如同杀人不一定要用刀一样。我微微一笑,催动炽天之翼,往来穿梭于骷髅之间,逃出它们的视野,就施个迷雾,让他们当回没头苍蝇;等他们恼怒地叫小弟们搜了半天,我又飞出来戏耍一阵,再飞走,隐身……如此,几次三番。

钓鱼,不必太急。

这帮人,如果现在就打定主意撤退,或许我想追杀他们也没有办法。但是他们就是铁了心,想跟我玩回真的,那我即使想当回东郭先生也无可能。只能痛开杀戒,哪怕下十八层地狱给阎王挖煤也无所惜。

第33章 鬼王

我嘿嘿一笑,掏出了一样宝贝:

临兵斗者之阵列在前十天八荒万妖引怪弹。

上次为了捉到几个爆裂僵尸,一万五千大洋枉做了流水。只是上天待我太不薄,一次竟然引来了两个恐怖分子,这样,剩下的一个引怪弹就留存了下来。

现下正是好刀用在刀刃上。

我把引怪弹点燃,默念:食尸鬼王,食尸鬼王……一切就绪,引怪弹消失不见,五千大洋就这么没了。

我飞来的这一处僵尸岭,离“混乱亡灵圈”与“骷髅僵尸乐园”交界处非常近,引怪弹能引方圆二百里之内的亡灵生物,想来这200里之内,定然有一个食尸鬼王。

作为食尸鬼一族的王者,食尸鬼王的等级起码也有四级中阶,把它引来,正是一个好杀手。我其实也在赌,毕竟谁启动的引怪弹,引来的怪就追杀谁,如果真被食尸鬼王穷追几千里,想着都觉得可怕。但是食尸鬼性情凶戾,凡所见者无不欲吞之而后快,光是我肯定不够食尸鬼塞牙缝的,所以那帮人也免不了要当点心。我炽天之翼在手,飞飞停停,就算是传说中的食尸鬼皇出现,又奈我何。看势不妙,就立即远走高飞。嘿嘿,我倒是希望食尸鬼王和亡灵巫师们上演一场pk大战,我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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