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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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圖。是時正滬上歡迎國會團發起之初,馬跡蛛絲,尚堪尋索。&rdo;[102]前句解釋尚有些許道理,因為洪、應二人所設計的&ldo;激烈文章&rdo;確有以危詞聳動政府之意,但&ldo;勘電&rdo;故意不提洪述祖以怎樣的&ldo;激烈文章&rdo;恐嚇政府。後句雲洪&ldo;以解散該團自任,以便其私圖&rdo;云云,則掩蓋了解散歡迎國會團實由政府主導的事實,政府若不打算解散該團,又怎會派洪為特使南下?更有意思的是,在北大歷史學系所藏宋案密檔中,有一份《宋案證據政府逐條辨明書底稿》,[103]其中寫道:

方是團之發生,曾以團中名單及《宣言書》徑致國務院。是時政府莫名其妙,而咸以該團影響統一甚大,聽之不可,干涉之又有不能,而應、洪輩乃時以解散之責自任。而不知是團之發生,乃正應、洪輩所發生,欲陽以恫嚇政府,而陰則假以訛詐錢財也。政府不察,墮其術中,亦已傎矣。觀電文中做&ldo;激烈文章&rdo;&ldo;方有價值&rdo;及密電&ldo;索一數目&rdo;等語,即指《歡迎國會團宣言書》也。其假術售奸之情狀,已不必燃犀而可睹矣。[104]

當時報紙亦有將&ldo;激烈文章&rdo;解釋為《歡迎國會團宣言書》者,認為是洪、應合演的雙簧。如《時事新報》稱:&ldo;該團與應通氣,洪亦知之,故洪與應電謂須有&l;激烈文章&r;,乃能索價,按其月日,正《歡迎團宣言書》發表前後之時也。&rdo;[105]《新紀元報》則謂:&ldo;上海歡迎國會團於二月中旬發表宣言書,應實陰與通謀,外面故猖狂論,以警政府,裡面令洪以調停為名,向政府索錢。所謂&l;激烈文章&r;,所謂&l;價值&r;,及所書月日合之,當時情狀絲毫不爽。&rdo;又云:&ldo;所謂&l;要緊文章&r;,即指歡迎國會團事,所謂&l;略露&r;,即指暗告政府,而所露之一句,即&l;必有激烈舉動&r;六字,言已暗告政府上海歡迎國會團必有激烈舉動,不可不防,於是而下面索款之言可以牽入。前後針鋒,遙遙相對,閱者正可玩味得之。&rdo;[106]然而,事實是,《歡迎國會團宣言書》早在1913年1月1日該團宣告成立時便已發表,而北大歷史學系所藏袁氏密檔中之《歡迎國會團第一次宣言書並駁書》又告訴我們,政府對於該團來歷其實是清楚的,因該宣言書後明明寫著發起人為何海鳴、尹仲材、李元箸、張漢英、江鎮三等,與應、洪並無關係。[107]政府辨明書卻說接到宣言書&ldo;莫名奇妙&rdo;,並說該團之發生&ldo;乃正應、洪輩所為&rdo;,&ldo;激烈文章&rdo;就是宣言書,可見政府一方面故意隱瞞解散國會團之真相,另一方面採取移花接木辦法,將構陷&ldo;孫黃宋&rdo;之&ldo;激烈文章&rdo;與《歡迎國會團宣言書》混為一談,並將構陷&ldo;孫黃宋&rdo;的責任完全推到洪、應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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