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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楊宵輕聲呼出一口氣。小說看多了,他的想像力好像也越發不受控制了。
儘管如此,他還是願意點開那個綠色的小說軟體,不知道那個人今天有沒有更新。
居然完結了?
在看俞舟歡的小說之前,楊宵只看過一百萬字打底的男頻小說,這樣迅速地結尾,讓他猝不及防。
他剛將最後一章點開,雨又下了起來,豌豆大小,砸在屏幕上,像冰塊被錘子擊中。他不想再將傘撐開,隨手進了一家咖啡店。
那家店的名字很好記,espres roo,看一眼就能記住。店內是黑白的菜單、木質的桌椅,風格淳樸,和它們出品的咖啡口味差不多。
楊宵點了一杯排在推薦第一位的flat white,店員問他需不需要來個甜點,他剛想說不了,又敲了敲甜品架,改口要了一塊胡桃布朗尼。如果他記憶沒有錯亂,俞舟歡的女主應該很喜歡吃這種蛋糕。甚至不僅是女主,還包括她自己。
倫敦不像上海,除非是景點裡的咖啡館,一般都只有零零散散的幾位客人。沒有下一杯咖啡要做,熱情的店員開始詢問食客的評價。
新客人的評價尤其重要。楊宵首當其衝。
可他剛看完小說最後一章,腦子還沒轉進現實世界,誇了一句「fresh」便不知道再說什麼,只好揚起兩個酒窩搪塞別人。
「you are cute!」店員是個至少一米八的小哥,就差沒有撐著下巴給他比愛心。
鑑於英國又稱腐國,鑑於在俞舟歡的小說里被普及了耽美愛情,楊宵有些緊張。他分辨不清這句cute後面藏的什麼,背脊尷尬往後仰了仰。
店員又誇起他的傘,問他是在哪裡買的。
那確實是一把出挑的雨傘,比向日葵的顏色淺一些,又比檸檬的顏色暖一些,有少年和校園的感覺,又不至於太輕浮。
楊宵看到的第一眼就決定無論價格多少都要買下。
結果買完才想起,當地人喜歡格子圖案、喜歡黑色藏青墨綠之類的低飽和度,至於一些歐洲美洲來的外國人,他們天賦異稟、從不打傘。
他只能漸漸習慣每次帶傘、每次被問。
楊宵還記得那家店的地址,記得十分清楚,於是他飛快地找到,將店鋪地址分享給了店員。
「你喜歡黃色嗎?」店員問他。
「我喜歡的人喜歡黃色。」
在異國他鄉,在沒有人曾經認識她、將來也不會有人認識她的地方,楊宵才敢隱晦地向人坦白。
其實有過機會吧。從現在往前看,高中三年,1096天,機會實在太多太多了。
她考試滑鐵盧的時候,是他故意借著打掃衛生在教室里等她,就怕她難過哭泣,想為她送上一張紙巾;下雨的時候,是她口是心非,將自己的小黃傘借給他一半,然後將就著彼此的步伐,踩過水塘,跑過十字路口,擠進擁擠不堪的公交車;還有跨年那盞浪漫天燈、接力賽場邊她的加油吶喊、第一次的樓梯口相遇……
草長白鴿飛的校服時代,沒有程道聲攪局的大好時光,他居然只知道逗俞舟歡玩、惹俞舟歡生氣。楊宵想想都會苦笑,怎麼那時候的自己會那麼蠢,怎麼一點兒都不明白自己就是喜歡她,無可救藥地陷進去了。
何況後來的她好像真的生氣了,分班之後就像轉了性,要麼不相見,要麼見了也是埋沒在同學堆里,敷衍地躲閃著和他打個招呼。從高中甚至到大學。
楊宵真的想了很多次,快要想破頭,可是直到現在,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
也許就是因為不喜歡吧。
不!她要是不喜歡,為什麼會聽他常聽的歌、為什麼不馬上答應程道聲的表白、為什麼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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