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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1)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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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长到眼下,已有起义军开始起义了。如果不出意外,这天下要改朝换代了。

在林蒙看来,她这辈子的父亲司徒骏有野心,也有向心力,能吃苦耐劳,他是绝对不甘于只做个百户长的。要知道司徒骏最开始的时候,一穷二白,他能坐到百户长的位置,就颇为不易,他更多还是缺少机遇。

如今天下风云变换,林蒙想司徒骏一定会抓住这份机遇的。

林蒙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她作为司徒骏的女儿,哪怕是为了司徒骏从前对她的袒护,她也是愿意从中出一份力的。至于他们能走多远,现在还不好说,可不管如何,林蒙更乐意去掌控自己的命运,而不是随波逐流。

林蒙回自己院子的路上,有碰到了来给孙氏请安的司徒泽,他今日去了孙家做客。

司徒泽今年十六岁,他长得像孙氏多一点,称得上丰神俊朗,在山阳县可是头号女婿人选。

他们兄妹的关系倒还好,司徒泽一见到林蒙,就忍不住道:“母亲又念叨你了?”

林蒙耸了耸肩。

司徒泽无奈,也难怪母亲不满意:这哪是妹妹,这分明就是个弟弟。

“爹无意让你娶孙家姑娘,你还是和二表姐说清楚为好。”二表姐是庶出,孙氏自然是看不上的,她看上的是嫡出的大表姐。

司徒泽:“?”

林蒙一指他的荷包:“你新换上的荷包,是二表姐做的。”

司徒泽一笑:“芙娘说她本是做给表兄的,只表兄已有了新荷包,用不上她的,我瞧她挺介怀此事,就把荷包要了过来。”

林蒙定定地看了司徒泽一眼:“她送绣有并蒂花的荷包,给自己的兄长?”

司徒泽却没有听出林蒙的言外之意,或者说他假装听不懂,他只是不禁打趣道:“沁儿竟然认得并蒂花,你拿过针线吗?”

林蒙“啧”了一声:“我看书,我赏景,我不是傻子,也不是瞎子。”

司徒泽:“……”

司徒泽想了想还是把新荷包摘了下来,他可不想被太太看出端倪来,再面对林蒙时,司徒泽还是多替孙芙娘多说了好话:“芙娘也是一番好意,我若是当下就拒绝了,岂不是让她脸面上挂不住。”

林蒙挑了挑眉,懒得再理会这种心机来心机去的事情,再者她的话,司徒泽只会当她是小孩子言语,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因而林蒙就和司徒泽告了别,就带着丫环回了自己的院子,然后在院门口捡到了一个正等着她回来的司徒淳。

司徒淳看到她,就交替着腿在原地踏步,恨不能帮林蒙把剩下这段路帮忙走了:“阿姊,快点,快点!”他的长相也偏向孙氏,生的唇红齿白,眉目如画,性格也好,活泼又可爱,司徒骏爱屋及乌地也偏爱他。

林蒙快步走过去,弟弟才是贴心小棉袄啊。

·

·

林蒙推测地很准,一个月后,司徒骏就带着弟兄去投奔了在淮安起义的穆武义。

司徒骏凭借自己的本事,很快就在穆武义身边站稳了脚跟。

孙氏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夫君加入了起义军的行列,内心十分惶恐,还小病了一场,根本就没有多余的精力俩管教林蒙和司徒淳。这么一来,林蒙也算是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脱,她就带着司徒淳继续修炼。

同时跟着林蒙的,还有之前在山阳县时的伴当。他们有司徒骏手下的孩子,也有买来的小孩子,他们和林蒙以及司徒淳年岁相当,读书和练武时都是一起的,还向来以林蒙马首是瞻。

大人们也只当他们爱动爱玩,还打趣他们是童子军,却没有真正地将他们放在心上,却不知他们一个一个的都是雏鹰,如今都在磨练自己的爪牙,练就自己的本事,只等着一飞冲天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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