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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不起两位小兄弟,但是凭你们恐怕还无法猎杀整个狼群吧?”
“这位大哥,你说的很对。我们兄弟确实无法猎杀整个狼群。不过我们兄弟的运气还不错,这只头狼是一只在争斗首领之时落败被赶出了狼群的孤狼。它本来就受了伤,所以我们兄弟才侥幸将它杀死的。”
胖守卫闻言仔细了那头血鬃头狼的身体,上面确实有些撕咬的伤痕,这是孟翔为了配合他的说辞,特意做出来的伤痕,虽然狼皮残损了,价值会下降很多,不过他为了达到目的也顾不到那么多。再说了,以他和严实的实力就是想猎杀到更值钱的猎物也不是难题。
走了狗屎运!胖守卫心中暗暗地咒骂了一声,不过他依然不愿意放过孟翔和严实,故作佩服地说道:“失敬,失敬。请恕我眼拙,居然没有出两位小兄弟还是高手。不过我这个人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高人的绝技,不知道二位小兄弟可不可以满足我的小小的好奇心啊?”
这个该死的家伙真是好算计!孟翔当然明白胖守卫这么做的意图:如果他们显示出来的实力无法和猎杀血鬃头狼相匹配,他就可以以调查猎物来历为名将血鬃头狼扣下去,然后再找一个借口,将它吞掉。
要知道,血鬃狼虽然是枫树镇周围一种比较常见的野兽,但是血鬃头狼却很不容易猎杀到,因为头狼往往会受到整个狼群最严密的保护。
虽然这一头血鬃头狼的皮毛有些残损,但是也可以至少卖到两百两以上的白银,而二百两白银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足够枫树镇一个四口之家生活四五年的。
自然,孟翔并不会将心中的鄙夷和愤怒表现出来:“不知道这位大哥准备我们兄弟表演什么技艺呢?”
“还是两位小兄弟自己选择吧。毕竟你们什么最拿手你们自己最清楚。不过务必请二位不要藏拙,我可是真心想一二位小兄弟的绝技。”
“那我们兄弟就献丑了。”
说着,孟翔转过了身,指了指十几丈外,一块大半人高、足有两千斤的卧牛石:“石头,你去将那块石头帮我过来,我也好给这位大哥表演一手绝活。”
严实点了点头,快步走到那块巨大卧牛石跟前,先绕着转了两圈,然后一声大喝,在镇门前守卫们吃惊的目光中,一哈腰居然一下子就像那块巨大卧牛石抱了起来。然后迈着稳健的步伐,快步走到了孟翔的面前,将石头往地上一扔,发出了砰地一声大响,震得周围的人脚底直发麻。
这时,不但那个胖守卫孟翔和严实的目光变了,其他那些守卫也露出了吃惊的神色,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了孟翔,想一他会用这么大一块巨石表演什么样的绝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