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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出杰一进入小院,并没有也没胆儿抬眼去看那棵老核桃树。
因为弥散在院子里的香味太诱人了。让他不自觉地睁开眼睛,不自觉地顺着味道去看。
于是,他看见了震惊的一幕。
这种震惊,史出杰往前推十年,没见过。往后推十年,估计也少见。
他看见,庞固恩和大世子妃竟然在围着一堆炭火烤东西吃。
说来惭愧。史出杰出于氏族旺门,从小大排场,小珍惜之类的场面见识也不少。
可偏偏他忍不住庞固恩手中烤着的那两串东西是啥。
粗略观察,史出杰上来便感觉那东西鸡油黄色,且带着一股鸡肉的香味。貌似是荤菜。
可细细看之,却又发现那东西有筋有脉,又很像秋日时从树上掉下来的黄叶。
在后来,史出杰悟透了。
这东西既不是鸡腿,也不是树叶,而正就是狗尾巴屯的唯二特产——雷蘑。
随着这想法,史出杰和随后进来的那些差役村民,不约而同地向那颗胡三太爷身上望去。
旋即,所有人的瞳孔猛烈收缩!
整棵树的树干,都被金黄色的雷蘑包裹着,仿佛是披挂了一层龙鳞。特别是庞固恩先前用皮鞭弄破的地方,那雷蘑生长的竟然隐隐间,比手掌还大些。
“乖乖!手掌大的雷蘑呀!”震惊中,一个老者颤巍巍地走向那胡三太爷。也不说话,倒头便跪拜。
也在老者跪拜之后,更多的村民也随着他的动作跪拜下去。表情极度虔诚。
后来史出杰才知道,历史上的雷蘑产量极小不说,品质还很良莠不齐。据说自有记录以来,最大的雷蘑也没超过过核桃的大小。
这比手掌还大的雷蘑,真的是开天立世界以来的头一遭。
望着这雷蘑,那些民众的震惊和费解也就可以想象。望着这雷蘑,这些人脑子里几乎只有一个想法:菩萨下凡了!
于是乎,一群人又齐刷刷扭身,冲着大世子妃一顿狂磕。
大世子妃是见过世面的。望着那些虔诚的民众,坦然接受跪拜,并一一安抚。
在这个过程中,庞固恩走到史出杰面前,递给他一支烤好的雷蘑。而后挑眉毛道:“贤弟。尝尝!味道不错。正好赶上大世子妃饿了。我和宛坨就烤了一斤,权当早点了。”
一斤?!
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几乎惊掉了下巴。
他心道:大哥你可是真敢吃呀。雷蘑一两就相当于十两黄金。这一串下肚,就约等于十条金项链。
如此豪横的一道菜,别说史家的这位大公子,就算是当今帝君,估计也没吃过。
瞬间,这一顿早点,已经成为了在场百分之百的人的天花板。
当然庞固恩除外。
面对如此珍馐,史出杰自然不会也不敢浪费。
于是,他把庞固恩精心烘烤的雷蘑咬在嘴里。
一下子,史出杰的舌头不够用了。
一种前所未有的油滑鲜嫩味道进入了史出杰的口腔。
当史出杰咬碎焦皮,吃到内部的肉时,则更是满口逸散出鸡胸肉一般的香浓质感。
妙哉,雷蘑。
这样的一口,几乎能让史出杰登天。能与其媲美的感觉,也就剩下他的女婢,金香儿的鸡胸肉了。
妙哉,雷蘑!
吃着这串烤雷蘑的史出杰特别激动,以至于热泪盈眶。
这其中,雷蘑独特的滋味有一部分原因。对于庞固恩的感激则是另外的一部分原因。
雷蘑准时生产,意味着狗尾巴屯的刁民可以被震服了。意味着史出杰的性命保住了。更意味着他和金香儿,可以高兴地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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