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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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和56才对,真厉害,比起那些资质稍差的贵族你们或许还高些呢。顺带一提我的魔力是62!。

那你知道米切尔吗?他是多少啊?约翰问。

他啊他有71。罗宾挠挠脸,他很厉害的,不过因为不是家里的长男,所以被他的父亲大人改掉了测试成绩。因为米切尔的哥哥实在是很不中用嘛,所以不能被庶子比下去。

约翰皱眉道:贵族都会这样做吗?

不会,他家是个例外,不代表我们贵族都那种德行。罗宾杵着大剑坐在自己床边,向约翰解释。

哦约翰换了话题:对了罗宾,你是剑士吗?

不,准确来说我是魔剑士。魔剑士,就是可以利用魔法的剑士哦!不仅会剑术还能利用魔法,比一般的剑士要强。

这样啊

说起来,你们还没有选择自己未来的职业吧?大体的职业分为好几种:战士、魔法师、弓箭手、盗贼和治愈师。顺带一提,魔剑士是属于战士范畴的。

听了罗宾的介绍,约翰也开始考虑自己的职业方向,照分类来看,约翰的父亲汉克不是战士职业的,而是属于盗贼这类。

他父亲还是冒险者的时候,所担任的任务就是扫地雷,简单来说就是解除陷阱和开宝箱,等退役之后汉克又开学习剑术,成了一名剑士。

约翰,你是想要成为剑士吗?罗宾姑且看到汉克腰间的短剑,所以才会这样问他。

我、我还没想好呢。其实比起成为剑士,他更想成为魔法师。在学院收集情报的时候,他也去偷偷看过实习魔法课,那些人施展的初级魔法和他施展出来的很不一样。

就比如说水球,那些人施展出的水球都没有手掌那么大,最大的也只有半个手掌,而且这个人还被老师夸奖了。

这时候他才明白李柯教他的魔法是多么厉害。所以,他想要成为很厉害的魔法师!

约翰会成为魔剑士。李柯突然说道。

约翰:啊?

可以使用剑术,也可以使用魔法不是很好吗?近战和远战兼备,很不错的职业。李柯这样考虑也有他的道理,毕竟他现在只有约翰一个随从,在没有新的随从下,有个近战远战都能应付的人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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