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54节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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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过后,程池整整黑了一圈, 时常许刃会掀起右手衣袖, 跟她对比肤色。而程池沮丧地发现,许刃的手臂好像都比她要白一些。

到底是有多黑啊!

“你这个夏天都没怎么露过膀子, 有本事咱们比大腿肉, 我肯定吊打你!”

“好,今天晚上让你吊打我。”

等等, 怎么又今天晚了,她什么都没答应。

-

军训之后,程池的大学生活正式拉开帷幕。

大学的课程比高中安排轻松太多了, 上半个学期, 专业课也就一门现代汉语, 必修课一节英语和一节马原, 没别的课程了, 她整天浪得飞起。

每天除了窝在寝室玩游戏, 许刃也会带她去网吧,免得她宅在寝室长蘑菇。知道她玩的是英雄联盟,许刃在大一的时候也申请了账号, 学会了这个游戏,现在排位都到铂金去了,而程池打了这两年,还在青铜二徘徊。

她喜欢玩游戏,但是技术很渣,总感觉手和大脑协调不过来, 反应不够敏捷,她和白悠杨靖一起建号开始练,现在那俩人一个铂金一个黄金,她却总是要拖他们的后腿,在游戏里也经常被陌生的队友骂。

程池晓得,这事还真得讲点天赋。

她总不能什么好处都占尽了,还得给旁人留点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不是?

唱歌难听,以及玩游戏的渣操作,就是她平生两大败笔。

不过她并不以此为耻。

又不打职业,图个乐子罢了。

再说了,她的偶像eric,不是连大学都没有念吗?

人家现在照样牛逼轰轰,所以啊,人有长处必然有短板。

可是许刃却是个例外,从主观来说,程池看不到他的任何缺陷。

她崇拜他,总觉得他不管做什么事,都能做到最好,做到极致。

当一个女人开始崇拜这个男人的时候,便离爱上他不远了。

程池是先爱上他,然后开始崇拜他,他就像一座矿山,她在他身上,一点点挖掘着那令人惊叹的宝藏。

反正现在,她已经要跪在键盘上叫许刃爸爸了。

一开始打匹配,连着四场他带着她浪翻了召唤师峡谷,每把都把敌军虐成了狗,程池绝对不相信他自己说的,没什么时间玩游戏,每周一两把,练练手,只是为了以后能跟她打不拖后腿而已。

程池觉得,他在装|逼。

然而许刃很无辜,他坦言,自己会的英雄通共不超过20个,主要练的英雄也只有五六个而已,因为他并没有很多时间,他要工作,还要学习和各种考证。

随后,程池拉着他来了一把solo(单挑),他用程池的账号,程池特意选了一个他的号里没有的陌生英雄,而许刃只是扫了一遍英雄简介和技能介绍,就开始与她用得最顺手的妖姬对战。

直到程池被许刃吊打三场,她才真的开始相信,游戏这东西,是真的要靠点天分。

不仅要脑子好用,身体的协调力更是重要,手速也要能跟得上,还要有点战略战术。

总而言之,想玩好这个游戏很不容易,真正会玩的人不多,玩得溜的都去打职业了,像程池这种菜鸟玩家,也只能自我安慰说玩游戏就是找点乐子,不在乎输赢。

因为她只输不赢。

从网吧出来,许刃摸了摸她的脑袋,安慰道:“别气馁,以后刃哥带你日天。”

程池嘟嘴,抱住了许刃的腰,撒娇:“人家就靠你翻身了。”

许刃发现,两个人关系越往深处走,程池开始越渐柔软了起来。

以前像个满身都是刺的小荆棘,现在成了柔软的藤条,一点一点地将他缠绕起来,虽然看起来她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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