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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且你一定經過一段傷心的日子,」小張說「他知道嗎?他在乎嗎?感情不能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正如你說的,他有過他的機會,他錯過了,沒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說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還站在那裡,或是騷擾你,你盡可以報警。」
「是的,」我說「我對他再也沒有感情。」
小張送我回去。乃明並沒有站在門口。我鬆口氣,奇怪,以前那麼使我跳躍興奮快樂的一個人,現在使我這麼厭惡,真是奇怪。
我上樓,與小張道別。
以後我都沒有見過乃明,他也許回加拿大去了,也許沒有。在他離開我之前,他應該考慮到這個後果。
因為我對他好,他就認為我是他家客廳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遺憾的是:我曾經盡力想給他留一個好印象,而他還是恨我了。
我跟小張說:「男女之間沒有愛,仍可以做朋友嗎?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語。
我則低下了頭,我與康乃明的故事,至此為止。等你我約秉森在克佑公園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飛機到倫敦,我趕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電話給他。
「想我嗎?」
「想。」
「下午二時在克佑公園。」
「好。」
情人的對話大同小異,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關?
放下電話洗一把臉,叫一客三文治充飢,我看到梳妝檯上放著一盒紙包裹的禮物,上面有他的筆跡:給我所愛的人。
我拆開來,是一隻金手鐲,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著他換下來的外套。
這是我們一年一度的幽會。
我叫計程車到克佑公園,正下毛毛雨,空氣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開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見秉森就在這裡。我獨個兒,他陪朋友遊覽。
我請他替我拍照,他給我卡片。
在歐洲,但凡說英語的,都好算親人,碰上黃面孔,博士與唐人街餐館侍役都做朋友。我與他約好在夏蕙吃晚飯。
秉森在英國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對我無微不至,我覺得有安全感,他成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變成習慣以後,我不想離開他。
我們在一起過了四年。
秉森遠遠的走來,他撐著黑色的雨傘,我趨向前去與他擁抱。
「你好嗎,我的小蝦。」他親吻我。
「你呢?」我問,「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訂好桌子。」
我們散步,雨漸漸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們回酒店休息。
「怎麼樣?你願意到大陸,還是留在英倫?」他笑問。
「什麼都好,只要與你在一起。」我說。
「我是一個幸運的人。」他點點頭。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問。
「最近更不堪,」他的聲音低下去,「因為電療的緣故,頭髮脫落很多,看樣子只是拖時間。如果她沒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順的向她提出離婚-;——」
「我們出去逛逛馬路,」我溫和的說:「有人托我買大衣。」
不想他說太多。
我繞著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並不知道是否真正愛他,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來了,當事人遲遲不發覺,去的時候,靜悄悄,不易知曉。
我們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內疚,我早已習慣他的情緒,自管自享受著音樂。
我不認為我會與他結婚,婚姻關係至少在開頭的時候應是純潔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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