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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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苦口婆心醫國手&iddot;城頭頑石也點頭》,《民立報》1913年3月11日,第7頁。

[215]《國民黨寧支部歡迎會演說辭》(1913年3月9日),郭漢民編《宋教仁集》下冊,第554‐556頁。

[216]《應夔丞致洪述祖信》(1913年3月12日),見《宋案證據之披露》,《民立報臨時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頁。

[217]《宋案證據之披露&iddot;程應通電宣布之證據》,《民立報》1913年4月26日,第11頁。

[218]《北京專電》(三月八日午刻),《時報》1913年3月9日,第2頁。

[219]《上海歡迎宋鈍初君之大會》,《中國日報》1913年2月26日,第6頁。

[220]《駁宋遯初演說詞》,《新紀元報》1913年3月8日,第1頁。

[221]《駁宋遯初演說詞》,《大公報》1913年3月11日,第2張第3頁;3月12日,第2張第2‐3頁;3月13日,第2張第3‐4頁。

[222]《宋內閣不能成立之先聲》,《亞細亞日報》1913年3月12日,第2頁;《北京救國團電》,《大公報》1913年3月13日,第2‐3頁。

[223]按《大公報》刊登《北京救國團電》末有記者附識,謂:&ldo;此電與連日附張所登來稿大同小異,惟來稿未署名,而此系救國團通電,故譯錄之。&rdo;&ldo;連日附張所登來稿&rdo;即《駁宋遯初演說詞》,從3月11日起分三次在《大公報》登載。

[224]《宋教仁君之時事談&iddot;駁某當局者》,《民立報》1913年3月12日,第2頁。

[225]《駁某當局者》(1913年3月12日),郭漢民編《宋教仁集》下冊,第556‐559頁。

[226]宋教仁:《答匿名氏駁詞》,《民立報》1913年3月15日,第3頁。

[227]宋教仁:《答匿名氏駁詞》(續),《民立報》1913年3月17日,第2頁。

[228]《北京電報》,《民立報》1913年3月22日,第3頁。

[229]《北京電報》,《民立報》1913年3月24日,第3頁。

[230]按宋教仁被刺次日,即3月21日,曾在滬寧鐵路醫院接到一封發自上海本埠的信件,信紙為上等洋紙,用紅色墨水書寫,落款為&ldo;救國協會代表鐵民啟&rdo;,信外署名&ldo;鐵民自本支部發&rdo;,信內稱刺殺目標本非宋,結果誤中了宋,內容如下:&ldo;鈍初先生足下:鄙人自湘而漢而滬,一路歡送某君赴黃泉國大統領任。昨夜正欲與某君握別,贈以衛生丸數粒以作紀念,不意誤贈與君,實在對不起了。雖然,君從此亦得享千古之幸福。因某君尚未赴新任,本會同人昨夜曾以巨金運動選舉,選舉結果,則君最占優勝,每票金額五千元,故同人等請君先行,代理黃泉國大統領。俟某君到任後,自當推舉你任總理。肅此,恭祝榮禧,並頌千古。救國協會代表鐵民啟。三月二十一日上。&rdo;(《奇怪之信件》,《民立報》1913年3月25日,第10頁)有人認為兇手目標原本是黃興,結果誤中了宋,但此種說法並不能成立,《北京英文日報》有一段評論,最為精彩:&ldo;噫,何其自相矛盾若是之甚也!夫黃、宋之相貌迥乎不同,且每演說於大會場中,凡各都會之人,鮮有不能區別者,豈有行刺之人,反不能辨別者乎?即令始也不知,由湘而漢,由漢而滬,相送數百里,同行十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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