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糖 第114节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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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给他买一双新的鞋子。

在路上有积水的情况下,克劳斯会尽量避免外出。

他并不想给母亲增加更多的工作量。

从有记忆起,克劳斯就和母亲一同住在图尔。

这是繁华而美丽的城堡枢纽之一,拥有着18世纪宽阔的林荫大道。

但他们容身之处,是一家名为“晓香中餐”的中餐馆,是一个不足20平米的、低矮的阁楼。

中餐馆的女主人好心肠地收留了他们,晓香是她的名字,也是这个餐馆的名字。

克劳斯不知道她姓什么,因为晓香嫁的那个西班牙人,粗鲁、肮脏,只会大声地用不太标准的汉语叫她——

“孝向!!!”

克劳斯的母亲黛安就在这个餐厅中工作,她是这个餐厅里唯一的厨师。

作为雇佣的回报,晓香在阁楼上为她们提供温暖的房间和食物。

黛安有时候也会接一些其他的工作来做,比如写作,比如翻译,或者代写一些文件。

她天生身体弱,做不了需要大量体力的工作,这些兼职工作在晚上完成。晚上用电多了也不行,楼下的西班牙人又会骂骂咧咧地说一些不好听的话。

晓香没有办法制止自己的丈夫,因为她需要和这个西班牙人“假结婚”才能够取得法国国籍。

按照法国的规定,她必须要和对方结婚三年内不离婚,才能够顺利地入籍。

克劳斯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背离自己祖国而付出这种代价。

正如他无法理解,为何自己没有父亲。

他对自己的外祖父也没什么印象,只知道是个亡命赌徒,只有上帝知道他死在拉斯维加斯的哪一个赌场中。

外祖母?

黛安也说不上来。

外祖父和外祖母很早就离婚,外祖父偷拿了外祖母一大笔财产,带着当时还没有记忆能力的黛安躲到法国,切断所有联系。

黛安是个虔诚的教徒,每周都会去做礼拜。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个不幸失去丈夫的女人,唯独克劳斯明白,他压根就没有“父亲”这种东西。

对方应当也是个白人,或者同样的混血。

黛安有着棕色的头发和眼睛,但克劳斯头发是金黄色,眼睛是绿色,这种为人所称道的美丽组合。

这样的头发和眼睛让克劳斯帮餐馆招揽到不少顾客,晓香和黛安特意将他装扮成小绅士的模样,让他拿着牌子在门口做促销活动。

尽管店里能提供的中餐只有那么几种,但仍旧有不少顾客乐意上门,购买一份,尝一尝。

偶尔也会吸引一些奇怪的客人,用怪异的目光打量他——晓香会将他带回餐馆内,友好地询问对方是否要用餐;如果不的话,请离开。

这时候的克劳斯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发色和瞳色,会如何吸引某些具备奇怪爱好的人。

克劳斯在中餐馆中一直生活到六岁,然后,黛安生病了。

肺癌。

她从来不抽烟,虔诚地信奉着上帝,此生唯一做过的、背叛上帝旨意的事情,就是在酒后和某个来法国度假的富商有了一夜,之后怀上克劳斯。

黛安甚至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对方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

她只有肚子里的孩子,一个无法违背教义而生下的孩子,有着和那位富商一样的金色头发、绿色眼睛,相似的脸庞。

一个甚至连私生子都算不上的孩子。

黛安也为此付出代价,她被自己先前工作的教会学校辞退,辗转来到图尔特,在好几家店中打过工,最终停留在这家中餐馆中。

那时候中餐的生意也并不太好做,尤其周围开了更多的、廉价的土耳其餐厅,黛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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