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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攀的,狗屁的莫欺少年穷,就算是几年后,他依然驾驭不了。
黎岚现在居住的这个古香小区,是滨城最早的一批商品房,相对有名的富人区。
黎岚一个人独居3室2厅,外带一个衣帽化妆间,南北双阳台,146平米的大房子。
而且黎岚还有车,一辆96年的丰田皇冠停在楼下的车库里,相处这么久,沈烨就只见她开过一次。
刚才找她的那个男人,开得是一辆最新款的路虎揽胜,这车,沈烨根本就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是肯定不低于100万。
100万在98年是什么概念,可以在四九城的3环外买一套4四合院,在沪城买总面积500平的房子。
最关键的是,这车,并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除了经济价值之外,这车还代表了非常强大的社会背景,既富且贵!
种种细节都显示出一个结论,沈烨和黎岚,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勉强相融,会死人的,这不是玩笑。
拉着小推车,沈烨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8月9号,阴雨天,上午7点,沈烨从客来顺小旅店的床上翻身坐起,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难得睡了一个懒觉,舒坦。
这间房,一共4平米,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没有窗户,没有连电视,更别说洗手间了。
就这,房费一天10块钱,包月260,沈烨和老板娘讲价,软磨硬泡之下,讲到了35天,一口价280。
沈烨其实并不是特别在意那几十块钱,而且,他也完全有条件住更好的环境,这是一种姿态,自我保护的人设而已。
这种小旅店里,龙蛇混杂,穷,就是最好的保护色,沈烨很成功,住了一个礼拜了,相安无事。
今天是雨天,而且天气预报上说,连续两天都是雨天,买卖是肯定做不成了。
沈烨起床,背着背包去旅店的公用洗手间上了厕所,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冒着淅沥的小雨跑到了旅店不远处的一个早餐铺子。
一碗热腾腾的浇了卤子的鸡蛋糕,两个新鲜出炉,油汪汪的吊炉饼,一共1块5毛钱。
量大,味好,经济,实惠,老板热情,这就是东北小店的统一标签。
吃饱之后,沈烨去了不远处一家才刚刚开门的理发店,头发长了,长到已经严重影响颜值的地步。
最近夜市的销售额直线下滑,一定是我的颜值问题,沈烨才不会承认是因为少了黎岚。
“哼,离了她,小爷我一天能省7,80纯利呢,四舍五入一下,别原来赚的也差不多。”
沈烨自言自语的走进了这家叫飘逸的理发店,店里正放着刘德华的忘情水,老板是个年轻小伙,挺热情的,用蹩脚的港谱说道:
“靓仔,今天搞个什么造型啊?郭富城还是林志颖?”
沈烨言简意赅:“大哥,我剪个毛寸,学生头。”
老板熟练的切换成了典型的东北风格:“妥了,毛寸3块,过来洗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