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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吗?
周楚歌他很快就拿起了话筒,随性地一笑:
“这首歌叫做《再见》,献给每一个曾经从我生命里出现过,又离开的人!”
“哇!”
周楚歌原地跳了一下,那动作相当得摇滚,更是让很多人都嗨了起来。
于贝贝轻声点评道:
“他的状态很好,完全不紧张,这点就很厉害了。”
“确实,”金小雨嗯了一声:“我发现他有点人来疯?人越多,他好像越兴奋。这是真正的天赋啊!”
于贝贝点了点头,她早就知道这点了。
周楚歌若不是经历了那些事情,他本应该是张扬又阳光的。
不过她想,也是因为那些事情,才能让周楚歌写出这些让人心动的文字吧!
这时候张培他们几个人似乎也被周楚歌这种舞台上的劲儿给感染了。
他嗷了一声后,也拿起话筒,冲到了舞台的最前方,然后和石昊一起,大声唱道:
[我怕我没有机会
跟你说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
他俩唱完之后,立刻蹲了下来,然后用双手指向了正在摆pose的周楚歌和宋晓杰二人。
宋晓杰不知什么时候戴上了墨镜,他和周楚歌扭着有些僵硬的身子,跳到了舞台中央。
然后二人看着对方,深情地唱道:
[明天我要离开
熟悉的地方和你
要分离]
很特别的旋律,非常青春的表演,搭配上一眼就懂的歌词,让这一首唱分别,唱离别的歌曲是那么与众不同。
它这一个开场,几乎瞬间抓住了现场观众的眼球。
他们四个人身上的蓝白色校服,再加上一双白色的板鞋,都能让人立刻想到自己中学时那几个臭屁又捣蛋的男生。
他们也是这样,永远乐观,永远有活力。
在离别的那天,他们也是这样企图用笑容来掩盖离别的伤悲。
这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能够让人瞬间代入其中,然后拥有自己的感悟。
罗红宇就听见前排那几个女生开始追忆青春了:
“我高中毕业那天,就和我最好的同学一起,唱了一天的情歌。那时候真的不会累啊!”
“别说了,我毕业的时候跑去和我喜欢了三年的男生告白。结果他告诉我,其实他也暗恋我。”
“我倒是想起了大一军训的时候,带我们那个教官。你不知道我一开始多么讨厌他,结果他要离开的时候,我又特别舍不得。哎,真的那时候全班同学都哭着送他们走,要是有这首歌,肯定很适合。”
“周楚歌真的很懂我们年轻人啊,第一首歌谈爱情,第二首歌谈梦想,第三首歌谈分离。他真的,太有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