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而就在两人转到村后水库大堤上时,赵美兰忽然压低声音叫了起来:“娟儿,你看,王振华!”
宋娟听到赵美兰的话,顺着她的目光视线看过去。
视线所及,一个男生,身形瘦长,穿着一身白色的短袖衬衫,军绿色的长裤,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四方脸,浓眉大眼,白净面皮,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不得不说,这王振华的卖相是真的不差。
至少,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王振华的样貌是相当能拿得出手。再搭配那一副眼镜,妥妥的知识分子形象。
看到前身心心念着的王振华,宋娟总算是能了解前身为什么会失了智。
可惜,宋娟不是前身。
她的审美跟这个年代很有差异。
反正,像王振华这样的四方脸,不是她的菜。
也不知道那地主崽子谢文毅又是怎么个长相。
宋娟忽然很想看看那个在剧情里成为前身丈夫的男主。
当然,她仅仅是好奇,并不是对谢文毅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事实上,就算是谢文毅将来注定要富甲一方,宋娟也不会往谢文毅跟前凑的。
谢文毅的身世,注定了宋娟不会跟他有交集。
再说了,以宋娟的穿越出身,将来赚钱是肯定的。即便是不能富甲一方,但也绝对能做到不差钱。
毕竟,宋娟从来都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
她,更习惯于咸鱼躺平。
奋斗?
呵呵,累死累活一辈子,也创造不了什么造福人类的壮举。既然本身就是草芥一样的人,那么,就别整什么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的说辞。
毒鸡汤,还是留给有野心的人吧!
宋娟瞅了眼王振华,便不再关注。
“娟儿,你咋了?”
“那是王振华哎,你以前……”
“赵美兰,你少在这里信口开河,我告诉你,造谣是犯法的!”
宋娟觉得前身就是个脑袋有包的。
就王振华这身板儿,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一天挣到的工分,怕不是连村里的妇女都比不了。
就这样的人,等到年底结算工分的时候,怕不是连自己的口粮都赚不够。
这样的男人,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个绣花枕头。
“娟儿,你这是不喜欢王振华了?”
“我都不认识他!”
宋娟再次冷哼一声,盯着赵美兰,面色冷厉,“赵美兰,你要再在我面前提这个人的名字,咱俩就真的绝交!”
说完话,宋娟走得飞快。
她昨儿才说了自己长大了,今儿肯定得好好表现一下。而这表现,就从割猪草开始。
她要割满满一背篓的猪草!
赵美兰看着宋娟走远,嘴角扬起。
虽然不知道宋娟为什么这么说,但对赵美兰来讲,只要宋娟不对王振华有什么念想,那么,在半坡村,就属她跟王振华是最般配的。
虽然知青点也有女知青,但那些女知青,一个个的长得还不如她呢!
赵美兰快步去追宋娟的同时,心里已经在盘算,要怎么跟王振华拉近关系。他可是打听清楚了,王振华是大城市来的。
而从王振华的穿着来看,王振华的家里肯定不差。
只要能嫁了王振华,她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等王振华回城的时候,她就能离家里那些人远远的,再也不用给他们当牛做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