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他们的头既然是城主戚长征的独子,那么知道他们行踪的人也必然是城主府的人,所以来挖他们尸体的人一定也是城主府的人。孟哥,我说的对不对?”
“石头,我早就说过了,你的脑子其实并不笨,问题就是你不喜欢用。”孟翔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嘿嘿……”严实露出了憨厚的笑容,不过突然他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疑惑,“孟哥,我们不是要去狩猎吗?我们现在怎么向回走了呢?”
“石头,你难道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我们出城打猎只是一个幌子,目的就是让某些人找到下手的机会。当然了,这也是一次考验。虽然起来有些无聊,但是为了达成我的计划也只能够勉为其难地陪着他们玩了。现在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们当然要回去了。”
孟翔的猜测很准,他和严实离开没过多久,就有一队人来到了战场,对整个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探,甚至还画了详细的草图,最后更是将所有的尸体在保持原样的情况下运走了。
由于没有刻意走远,孟翔和严实回到铁木城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去。他们也没有直接去寻找旅店吃饭休息,而是将四匹双峰飞驼找一个地方寄放好之后,就向城中心赶去。
当怀表上的指针指向晚上九点的时候,孟翔和严实已经在新居之中吃着从白云楼订来的酒席了。
新居一共有五间正房、四间偏房、两件厨房和一个宽敞的马棚,当然还有一个差不多有十丈见方的大院子。
最关键的是它距离铁木城正中间的铁树比较近,直线距离只有二里多一些。可以说,他完全在铁木的庇护之下,根本不用担心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侵扰。
按理说,这种黄金地带的房子应该是很贵的,但是孟翔一共只花了不到一万两银子,准确是八千五百两就买了下来。八千五百两银子起来不少,但是在同等地段和他的新居差不多面积的房子的标价都至少在二十万两白银以上。
孟翔买下的新居之所以这么便宜,其实原因相当的简单,因为它是一座“鬼屋”。更准确地说,是一座在他买下它之前已经连续杀死了三任房主的“鬼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