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52节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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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这个男人和刘易斯有几分相似。

不过,修斯看起来比刘易斯更具混血感,五官要更深一些,眼睛还带点灰蓝色,像是戴了美瞳一样。

修斯听着金兰殊关于织造厂的抱怨,不觉一笑:“你该不会认为,‘傲鹰’那么大本事吧?”

“不是的,”金兰殊说,“我只是看你们兄弟,说不定能叫刘易斯本分做生意,别搞这种‘垄断’。”

“不是吧,指定供应货源不算是垄断吧?”修斯微微一笑,“这种话您自己听了也觉得不信吧?”

金兰殊却耸耸肩:“是么?可能我没有好好学习商法吧?”

修斯却放下刀叉,认真地说:“你一直在法国的夔龙集团工作,可能不大理解这个现在。在‘上苑春’成立之前,九成的意大利的丝绸展是不允许中国商家进入的。”

金兰殊一怔,他确实不了解这个状况。

“然而,我的弟弟是个笨家伙。他印了很多自家产品的图册,一个一个厂家地跑,给别人介绍自己的产品,介绍自己的设计理念,做这样的笨功夫,才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别人觉得他是很认真的——可能也有点看在他是混血儿、又背靠‘艾玛寺’的份上,谁知道呢?反正,他在欧洲跑了三年才得到了厂家的认可。”修斯盯着金兰殊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所以,这跟我没关系,和傲鹰也没关系。是他自己下的笨功夫。”

金兰殊不觉讶异:“你……说的是真的么?”

“是真的。”修斯答,“就是这样子。方法我也告诉你了,你也可以试试看。”

金兰殊可不想这样尝试。

为了丝绸跑三年?跟个销售外勤一样抱着图册跑工厂?这样是图什么呢?

而且,就算得到了这些丝绸又怎样?又不是免费的!还死贵死贵。说起来,上苑春还在亏损呢!

真是傻子。

金兰殊微微摇头,说:“你的弟弟和你的性格可真不一样。”

“当然,”修斯答,“和你一样,我是一个理性的商人。”

金兰殊微笑:“那你肯定觉得你弟弟这样很傻了?”

“也不会,”修斯笑笑,“我觉得这样挺可爱的。”

金兰殊也算是放弃了采取世界顶级的丝绸了。

“要支持国货!”金兰殊教育了黄老热,变回本部。但他将黄老热扔在了吴郡,叫他好好考察,没有想到解决方案之前不准回本部。

宋风时也看到黄老热有点支撑不住了,才去工坊找程锦。

“怎么样?”宋风时在一个空旷的休息室找到了独自小憩的程锦,“最近还好吗?”

程锦原本在休息室里瘫沙发上的,看到宋风时,立即挺直了腰板,站起来了:“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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