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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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我们这些老品牌的坚持是来自于百年艺术世家的底蕴,像你这种暴发户根本不清楚吧?”

“是的,”金兰殊有一种习惯,无论对方说什么,他都会点头说“是的”,“像你这样年纪轻轻就把祖上百年老字号亿万身家败光的本领,我怎么都学不来。”

“你!”宝总裁暴怒站起来,几乎气得要打人,“我最讨厌商人糟蹋艺术!”

金兰殊点头:“是的,我也讨厌艺术家糟蹋钱。”

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对金兰殊而言,就是挣钱。

没钱,谈个屁的艺术!

作者有话说:预警,金兰殊是一个情商低、说话难听、脾气也不好的家伙……ps,文中提到的很多品牌都不存在。很多案例都是瞎编,法律都是参考北美,大家伙当半架空看就对了。

第二章

宝总裁用仇视的眼光等着金兰殊:“你这样的人,会毁掉我的公司的!”

“这点我恐怕无法苟同。首先,公司已经不是‘你的’了。”金兰殊看着他,“更重要的是,德不配位的领导者才是毁掉公司的罪魁吧?我说得没错吧?”

宝总裁气得牙关抖颤:“你!你懂什么?”

“是的,我懂什么呢?我懂得的是,当宝梵琉这个百年品牌摇摇欲坠,是我们夔龙用真金白银扶起了她,若非如此,它就要倒塌,压在底下的人却不会是你,是3000个失业员工。”金兰殊道,“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好运气,几十亿拿去玩,别人帮你买单。”

“我……”

“失业对于你来说一定是不痛不痒的吧。因为家族信托基金的保护,就算你破产了,还能花信托基金的钱,依旧是开游艇、坐跑车……”金兰殊站起来,冷冷的、高大的,像尊雕塑一样俯视着他。

金兰殊脸上也敛去了商业性的笑容,仿佛在说:所以说,我最讨厌富家子。

金兰殊当年在欧洲攻读专业是“时尚管理”,因此,他身边簇拥着一群富家子,很讨人厌。话虽如此,金兰殊这个人愤世嫉俗,看谁都讨厌。

有钱的讨厌。

穷的也讨厌。

金兰殊总是用批判的眼光看待一切。

从前,他人缘不好。留学时的同学宋风时指出:“为什么旁人无论说什么,你都要反驳呢?”

金兰殊有些疑惑:“不,我只是说心里话!”

宋风时摇头,说:“看,你又开始反驳别人了。”

“那应该怎么办呢?”金兰殊问道,语气里其实也是不以为意。

宋风时答:“还是多说‘是的’吧。比如刚刚主人家问你‘你喜欢吃这个番茄吗?我给你多加点’,比起回答‘不,我不喜欢,别给我加了’,更好的答案是‘是的,这很棒,但我觉得石榴更甜,我能要石榴吗’。你懂我的意思吗?就是多说‘是的’,再用‘但是’说你的需求。这样会更讨人喜欢。”

过了一会儿,主人家来问金兰殊:“怎样?你喜欢这个派对吗?”

金兰殊说:“是的,我喜欢这个乱七八糟的地方,所有人看起来都很讨厌。但是,我和小宋能提早离开吗?”

这不就是标准的“是的”,再用“但是”说出需求吗?

“……”主人家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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