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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郑家陪读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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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爷!”杨大福冲着那人喊了一声。

原来,郑富向来爱吃兔肉,一听说镇上有卖野兔肉的,就想着过来买点回去下酒,没成想竟然碰见了杨大福。

“杨叔,没想到是你们卖的兔肉啊。”郑富走过来,四方脸上带着笑意,“我看这架势,生意蛮好啊。”

杨大福笑着点点头,有些自得,嘴上仍然谦虚道:“我们弄点这兔肉卖卖,哪里比得上你们啊。”

郑富摇摇头,刚想开口和杨大福道别,就见他四处望了望,从驴车上拿出一个小罐子,说道:“原本想着送到你家去,正好碰见你了,你直接拿回家尝尝吧。”

郑富被杨大福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手里捧着还有些温热的罐子,“叔,这是?”

难不成是兔肉?

下一刻,就听杨大福回道:“兔肉。可能有点凉了,你回家记得热一下再吃。”

郑富没想到杨大福竟然还会给他特地留出一罐,要知道他们也不过收了两次野猪而已,交情算不得多深。

但这兔肉闻起来是真香啊,郑富捧着罐子的手怎么都松不开,他便作势要从怀里掏钱。

不能白占人家便宜不是。

杨大福见状,连忙压住他的手,说道:“没点儿肉,哪里还值得你付钱?真说起来,我们还得感谢你收了那头野猪呢。”

郑家当时可是一点价没压,十分厚道。

杨大福“咦”了一声,关心地问道:“你这是上火了?那兔肉最好少吃点。”

郑富摸了摸嘴角上起的大泡,脸上浮现一抹复杂的笑容,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杨叔,你说现在孩子咋那么难管呢?”

“孩子们,调皮捣蛋一点是常事。”

杨大福说完,就见郑富又叹了一口气,眉毛拧得更紧,“我家外甥女,送她去私塾,三天里我能被夫子叫过去三次,我这张老脸都被丢得一干二净。

不过我想着只要孩子肯念书,丢点脸算什么呢?

我又给她请了假,想着回家请个夫子上门教她,她倒好,三天气走三个!”

杨大福没忍住好奇,脱口而出道:“外甥女……?”

外甥女咋住在舅舅家?

郑富不在意地解释道:“哦,我妹子和离回家了。”

神态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羞愧和不好意思。

杨大福了然地点点头,想了想,试探性地问道:“我听说有人专门找别家孩子陪自家孩子读书,你家没找?”

郑富闻言,脸上更加痛苦,他皱着脸回道:“哪里没找?这调皮孩子就是吵着闹着不愿意,说不喜欢这个陪读,不喜欢那个陪读,闹得家里成日不得安宁,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杨大福舔舔嘴唇,看了眼方秀才,搓搓手,忐忑道:“那啥,你看我家小清歌给你外甥女当陪读成不?”

此话一出,郑富忽然愣住,似乎是陷入了回忆当中。

杨大福见状,连忙补充道:“你上次去我们村,我孙女还给你们背了《千字文》呢。”

今天来卖兔肉的路上,他和方秀才闲聊时谈起小清歌,方秀才建议他给小清歌提供更好的读书条件,虽然方秀才有功名不假,但毕竟这么多年窝在小山村里,见识、学识都有限。

杨大福将这话记在了心里,原本还想着打听打听镇上的私塾,没成想就遇上了郑富,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当然,他也不是随便就要将小清歌塞到某户人家读书,主要是郑家品行向来不错,郑富提到和离在家的妹妹没有丝毫怨言,还为了外甥女这样发愁,看得出来家风很好。

因此,杨大福才动了让小清歌当陪读的念头。

郑富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脑中却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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