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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宝书这一觉睡的非常踏实,第二天一早醒来,闫宝福已经穿戴整齐坐在写字台前吃饭了。闫宝书掀开被子坐了起来,睡眼惺忪道:“二哥,你咋起这么早呢?”
闻声,闫宝福回身笑道:“队里今天忙,我得早去。”说完,闫宝福放下筷子,伸手从旁边拿了挎包,“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闫宝福急匆匆得出了门,还不到两秒,他竟然又退了回来,“晚上早点回来,二哥给你带甘蔗吃。”
闫宝书点头笑道:“知道了。”
闫宝福走后,闫宝龙也从被窝里坐了起来,揉着眼睛说:“二哥走的时候是不是说晚上带甘蔗回来了?”
闫宝书嗯了一声后下了炕,之后的半个小时里他洗脸刷牙吃了早饭,随后拿着挎包出了家门。昨天半夜好像下了场雪,路上的积雪感觉要比昨儿厚了许多,他迈着笨重的步伐慢慢地往铁道东走去。
“宝书,等我一下。”
闫宝书听到巩小海的叫声停了下来,回过身等着他。
巩小海穿的很厚,跑起来就好像一只笨重的狗熊,待他跑过来时,闫宝书打趣道:“你瞅瞅你自己,都赶上熊瞎子了。”
巩小海抬手摆正了脑袋上的棉帽子,笑嘻嘻地说:“你上哪找我这么好看的熊瞎子去。”
“我看你就是个熊瞎子。”
巩小海嬉皮笑脸的到了闫宝书的身旁,摆出农民端的架势说:“哎,你看见春凤了没?”
“谁?”闫宝书乍一听巩小海提起这个名字,还真没想起是谁。
巩小海用力地“啧”了一声,眼神朝前面的行人中瞟了一眼,“春凤啊,要不是她,你也不至于被陈宏兵当成阶级敌人啊!”
“哦。”闫宝书朝前面的人群中看去,只见一个扎了大辫子的姑娘突然停了下来,她回过头,在看到闫宝书那一刻,眼神立即变的明亮起来,并且夹杂着一丝难掩的羞赧。
闫宝书非常熟悉这种感觉,那是喜欢一个人才会表露出来的神态,然而……闫宝书却无法接受春凤的这种表现,或许,这和他骨子里就喜欢男人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七十年代的“朦胧诗”很红,特别受到大学生的推崇,南有黄翔、北有北岛,这二位绝对的朦胧诗先驱派啊。
哈哈,倒挂葡萄架出自哪本书应该都不陌生吧?
第十四章
闫宝书是个非常相信因果报应的人,尤其是在感情方面,他实在无法做到欺骗。偷偷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闫宝书不是不知道,而眼下春凤就站在不远处,一副含羞待放的模样,哪怕是对待感情再木讷的人也会有所察觉。
“完了完了,这要是让陈宏兵瞅见,你那一口牙肯定保不住了。”巩小海很不合时宜的开着玩笑,压根就没有发现闫宝书眼中闪过的焦虑与不安。
闫宝书没搭理巩小海,反而迈着笨重的步伐踩着厚厚的积雪朝春凤走了过去。临近了,春凤明显变的紧张起来,她原地不动,双手揣在黄色补丁外衣的口袋里,时不时的会动上一下。闫宝书暗自叹息,能被一个人喜欢是一种荣幸,但很可惜的是,闫宝书没有这个福分,他没办法给予春凤想要的未来,更没有承担起这份感情的勇气。或许,春凤并没有考虑到这些,可那是因为她还小,在感情方面存在着很多盲区;而闫宝书不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成年了,是经历过感情风波的人,所以比较起春凤来,他要想的更深更为长远。
可爱的年代出可爱的人,在一切都还来得及,在春凤还没有打算在闫宝书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的时候,闫宝书必须要当断必断的将这段感情扼杀在摇篮当中。
“同学你好。”闫宝书止乎于礼,并未显得多么热络,反而给人一种刻意的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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