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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三疯神王石大正式出道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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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他说是闻着香味来的,其实倒不如说是循声而来。

他喜欢到街上看美女,但是不会谈恋爱。喜欢收拾自己的形象,但连刮胡刀都没有钱买,就弄一片刀片,用手指把它折成弧形然后可以在街上刮起了。

他疾病发作的时候就会有暴力倾向,但几乎没有伤害外人,他母亲是他施暴的对象,幸好下手不算重,不然老太太早就归西了。

他特别懒,连煮饭用柴都要靠年迈的母亲去捡,要是遇到母亲生病,他就拆家里的大瓦房来烧火,成为疯神到进入精神病院的十多年时间,父亲留下来的五间大瓦房,今天拆一点,明天拆一点,慢慢的,只剩下一间能和母亲遮风避雨了,几乎和潘老佳的茅草屋差不多大了。

潘老佳是疯神,但是他从小生活在农村,除了喜欢夜间干活的怪异行为外,农村的活路只要他想干就没有干不成的,与之相近的王石大,父亲和哥哥有工作,母亲在家务农,他几乎从读书的时候开始就没有干过农活,基本上是在城里生活,不知道是不是娇生惯养的缘故,在城里也缺乏基本的谋生能力,父亲去世,失学之后的他在家天天啃老———天天在哥嫂家混吃混喝,稍有不从就会对哥家的妻儿老小拳打脚踢,哥哥只能把他送回乡下。

他虽说是教育失败的个案,但非常值得深思的。作为作者的我,读书的时候———大概是二零零二年,知道他成为疯神了,并且在他不算严重的情况下还和他简单的交流了十来次,还在兴隆镇街上送给他一盒刀片让他刮胡子。

他不善于表达,但是有问必答,也说到点子上。他染上烟瘾,遇到熟人就会给他抽豁皮,没有遇到熟人,就只能到处捡烟屁股了。

刚开始那几年,他还能穿衣打扮,不熟悉的人都不相信他是疯神,形象俱佳的他会给人风度翩翩的感觉,但是一旦了解到他懒到会拆祖宅来烧火煮饭,就会觉得不可思议。我很想进入他的世界,于是见到他一次,就会喊他过来,给他发一支香烟或者一些小零食,然后就开始和他简单交流。

亲爱的读者朋友,他是真实存在的人,是活生生的一个帅哥,也曾是大家公认的“公子”,也曾是“别人家的孩子”,他自始自终没有承认自己是疯神,但他患有疾病———严重的精神分裂,心情时好时坏,性子急躁难耐,稍有不慎就会被他拳头伺候,所幸施暴对象都是他的母亲,但是对于他母亲又是不幸的。出于伟大的母爱,老太太一直对他不离不弃,尽自己所能照顾他,要是别人,直接进城和大儿子生活,那就不找罪受了。但那样的话,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小儿子王石大,早就形容邋遢而可能和流浪汉差不多了。他几乎认识村里的所有人,村里乃至乡里的人也几乎认识他,但他只认可他认识的人,这种性格或许就为他成为疯神埋下隐患。

有几次,他到街上对小学生和初中生进行骚扰,陌生的好心人进去规劝,差点被他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追杀,幸好同村的人路过,吼了他几声,给他一支烟安抚他急躁的情绪,好心人才幸免于难。这些好心人当中就有我亲爱的老妈———从打兰寨嫁到冗麻寨的韦腾会,我听说后,都为老妈捏一把汗。幸好那次遇到与王石大同村的潘老杰———一个比我大几岁并和我以及老妈都熟悉的老哥子,不然后果不敢想象。

王石大所生活的唐家营寨是从冗桑寨分离出去的,因此唐家营寨是官方地名,对于普通老百姓更喜欢叫下冗桑,把现在的冗桑寨叫上冗桑,都看成是一个整体,因此我遵从历史,把上下冗桑寨都叫冗桑寨吧。唐家营原是明朝时朱元璋的一个军营,后来变成王家的繁衍生息之地。整个冗桑寨几乎是王姓,而且都是一个祖宗,是太原王家的后人,后来搬到江西,又因某种原因,被朱元璋派到唐家营来驻守,算是保一方安宁吧。我家都是从冗桑寨搬来隔壁寨子———冗麻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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