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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开发区。
工地旁,几间低矮铁皮房一溜烟地建着,其中一间内,红姐面无表情地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
此次逃离惊险至极。
若非灵机一动,此刻的红姐估计已经在警局的审讯室里了。
“难道龚英真的出事了?以他的能力竟然落到了公安的手里?”红姐喃喃自语道:“是他供出了我的位置?不应该啊,我掌握着他的几个金库钥匙,我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啊。千万的财产,他说放弃就放弃?难道他表露出来的贪财也是假装的?甚至,他仍然是老爷子的人?”
一连串的疑惑,让红姐百思不得其解。
想起老爷子,红姐妩媚的脸上平添了几分厌恶,仿佛遇到了恶心至极的东西。
“该死!”红姐愤恨道:“如果不是那个狗东西,我怎么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回忆像潮水一般,止不住地涌上了红姐的心头。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好漫长,好沧桑,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又好似就在昨天。
红姐,不,那个时候她还是少女王红英。
在第一次遇见老爷子的那天,王红英穿了一件红色的纯棉百褶裙,端着杯柔和的苏格兰威士忌,坐在“森林”酒吧的角落。绚丽的色彩在她身周旋绕着,像一条条光亮的彩带,只是与她略显稚嫩的脸庞有些违和。
彼时的老爷子正当壮年,身体健硕,举止儒雅,是无数少女梦想中的“大叔”。
老爷子拨弄着手指上的戒指,在灯光的映照下,戒指的主石璀璨得如同一个琉璃的梦。然后,他笑盈盈地走到了王红英的身前。
王红英对自己的美有着清晰的认知,那是上天赐给她的武器。
当年的王红英看似清纯美好,实则眼角眉梢藏着无限的风情,她挑染着橘红色的头发,手上拎着的奶白色皮包上下跳跃着。王红英把皮包搁到褐色的桌面上,纤细的手臂轻轻地支着,然后和身旁一位妖娆的女子欢快地交谈起来。
这是王红英的兼职,说白了,就是老板请过来的酒托。
老爷子是个情场高手,他儒雅地打招呼道:“两位女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们喝一杯吗?”
鱼儿上钩了,又要开张了,王红英很开心,表面上却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矜持地笑着。然后,她向老爷子招了招手,银亮的手链闪闪发着光。
老爷子凑上前去,斜着眼便看见她白皙的皮肤,还有耳垂上亮得刺目的耳钉;轻轻一嗅,便能闻到一股橙子水果的清香。
“您好,我叫王红英,很高兴认识您。”王红英伸出手,桃红的指甲上竟然描上桃花朵朵。
老爷子轻轻握了一下,那双柔荑软和得像朵木棉花。
王红英要了杯猩红玛丽,微微荡漾着,猩红的汁液缓缓地凝在玻璃杯上。三人便隔着高大的金属柜台欢愉地喝开了。
这是他们最初的相逢,听起来似乎还算美好。
然而,当老爷子露出真面目时,再也不是儒雅知性的大叔,而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王红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雨夜,不会忘记那座荒岛。
酒吧偶遇后,老爷子一眼便看中了王红英这个猎物,娇小若白兔,却又妩媚如白狐,恰是他的心头好。
是在一个雨夜,王红英被人套了麻袋,紧跟着送往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
直到现在,王红英依然不知道那座荒岛在什么地方,她隐约猜测,那是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之中的一座无名孤岛。
大半年的时间里,王红英每天能做的事情,只有听着远处海浪冲击岸边的声音,嗅着带着淡淡的咸味的海风,等待着恶魔的降临!
更可怕的是,老爷子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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