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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改不了。”
黎朗混不吝惯了,一瞧就是这辈子没受过挫的。
女生越拒绝,他越来劲儿,余葵参加围棋社,他也参加围棋社,请社员们吃日料,余葵去图书馆,他也雷打不动到她常呆的区域报道,甚至跟隔壁金融系来的宋定初都能称兄道弟,有说有笑。
按说这么一个极度有存在感的人,余葵不该忘记他,可惜直到毕业前某天,瞧见舍友收拾行李,把压箱底的iuiu包放在床头时,众人才猛地从记忆中扒出这号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悄无声息放弃了他死缠烂打的金钱攻势。
“果然是花花公子,追时候声势浩荡,一个月就歇菜了。”
“你说黎朗啊?”
寝室长接话,“我知道他为什么歇菜,他不是好奇小葵的暗恋对象嘛,大二有天在食堂吃饭,我就把小葵初恋的照片从贴吧翻出来给他看看,他当时跟见鬼似的,饭没吃完就走了,打那以后就没来过咱们信院,估计是自惭形秽吧。”
真相当然并非如此。
余葵也是结婚当天,才在自己的婚礼上,重新见到了这位昔日的追求者。
当着时景的面儿,她刚要开口打声招呼,黎朗一个劲儿求饶般给她使眼色。
时景抬手喊他过来,介绍给余葵认识。
黎朗当即装作不认识的模样,热情上前握手寒暄:“哟,表嫂呀,听说咱们还是清华校友,这可真是缘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余葵这下咂摸出味道来了,敬酒结束,转过身跟时景嘀咕,“他看起来好像挺怕你的。”
“可能吧。”
时景饮酒后的眼睛黑得惊人,指尖慢条斯理整理风纪扣:“他小时候性子霸道,喜欢抢我东西,把书房里的模型砸得稀烂,被我教育过两次。”
余葵好奇:“你都怎么教育的?”
“绑家门口树上揍一顿。”
余葵:“这么凶残!他回家不告状吗?”
时景:“当然会,他告完,我爸揍我,我继续揍他,被吓尿两回裤子,养成条件反射之后,我一抬胳膊,他就知道该规矩把我东西放下。”
原来如此。
余葵就是从这儿开始坚信,上天待她不薄,实在给了她太多次和时景重逢缘分和机会。
想想看,北京那么大,她竟然也能在清华园里和时景的表弟产生交集。
而时景本人,大概率永远不会知道,他童年的积威在不知不觉间,兵不刃血替自己解决了一个可恶的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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