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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也許有的時候,原作者唱的平平無奇,但是翻唱者卻能讓同一首歌走紅。
現象普遍,卻很少有人關心是否侵權的問題。
許言溪是詞曲製作人,她的歌從未開放過授權,儘管這些年來有不少人翻唱過她的歌,但她從來都沒有理過。
雲黎知道她懶,再者說其他歌手只是翻唱而已,或許獲得了一些名氣,卻沒有光明正大的拿歌曲去盈利。
但鄭銳昭不一樣,他臉皮賊厚,明明那麼普通卻可以那麼自信。
雖普但信。
說的就是這種人。
音樂平台是付費收聽,評論數超過一萬條,多數都是粉絲,閉著眼就是一頓吹捧。
雲黎隨手截了幾張圖發過來。
評論清一色都是———
【哥哥音色殺我,太好聽了。】
【當初看節目時就注意到了,這首歌旋律和意境絕美,來音樂軟體碰碰運氣,沒想到還真讓我搜到了。】
【單曲循環一整天了,真的巨好聽。】
【u1s1,zrz不是原唱吧,買過版權嗎?就敢放上來付費播放。】
【翻的手指頭都疼了,終於碰見姐妹說這個問題,建議去聽原唱,現在的人版權意識這麼差嗎?】
【有病病?要不是我家哥哥翻唱,誰知道這首歌?】
…………
雲黎總結了一下:「現在粉絲都說是鄭銳昭把這首歌唱火的,翻唱比原唱好聽。」
許言溪還是頭一次碰到這種事,心裡膈應的慌:「公司怎麼說?」
「沒表態啊,上次飯局你沒去,李狗到現在還生氣呢。」
李狗是雲黎給她頂頭上司起的綽號,本命李偉。當然,只敢在私底下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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