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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我叫王美美!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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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过自己买衣服都有十万多块是怎么个情况,这个女人穿衣服都能花十万多块,会在乎这一瓶法士蓝红酒?

高重被应落雁发电的模样电的灵魂酥软,听到应落雁的话,嘴角一翘,道:“那是当然,不过,能够让小姐这种佳人品上一杯红酒,即便再贵上一些,我也丝毫不会在意的!不知小姐可否告知名姓,交个朋友!”

高重看到应落雁的表情,很受用。

越是这样,他就越多了一分把握,把应落雁玩到手。

这种女人,可是万里挑一的极品,那表情与风姿,比自己玩过的胭脂俗粉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如果能够把这个女人搞到手的话,想来,会很有趣,以他的经验,这个女人的床上功夫,想来会很丰富。

而这个女人初步的表情,明显是一个成功的前兆。

“哦,我的名字哦,人家姓王,叫王美美!”应落雁娇滴滴的说道。

“王美美?”高重有些尴尬,怎么这么漂亮的女人,起了这么俗气的名字?

这个天下,不知道有多少人用这个名字的。

“小姐,要品尝一口吗?”高重做了一个动作,像是西方的绅士,在邀请女人喝酒一样,微微弯身。

应落雁想了一会,有些尴尬的说道:“其实,我是很想喝的,但是,我害怕我这男朋友会不同意啊。”

“相信,只是喝一瓶红酒的话,你男朋友不会那么小气的。”高重微微一笑,他这个笑,是对着叶玄的笑。

他自然不可能没有看到叶玄。

也猜想得到,叶玄就是应落雁的男朋友。

但是,他压根就没有在乎过,把应落雁搞到床上,和应落雁与叶玄是男女朋友这种事情并没有关系,这年头只要满足女人的虚荣心,没有什么事情是男人做不到的,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的。

叶玄在他眼里那根本不算回事。

“怎么可能会不介意呢,我这小男朋友可是很在乎人家的,而且你也是知道的,小男朋友么,有事没事都是姐姐我要,姐姐我要什么的,最是小心眼了,见不得别人有半点接近的,最难满足了。”应落雁眨巴着大眼睛,妩媚动人,一颦一笑都挑逗着男人的心灵。

高重深吸了一口气,他被这个女人几句话就挑逗的浴火焚身,尤其是刚才这一句话,他恨不得赶紧找个地方把火给泄去。

这个女人说话如此露骨。

如果是如此到也罢,偏偏这女人说话的时候表情极为丰富。

明明你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就会把这个女人往床上去想,偏偏这个女人说话的时候还表情丰富,这不是把男人往死里推吗?

高重只得看向叶玄,道:“我想,先生是不会介意的对吧,在西方,男人请女人喝一杯酒,就那么简单。”

“但这里是东方!”叶玄缓缓说道:“我很介意!”

第一句话,是他自己说的。

他很反感这个男人,明明身为华夏人,却偏偏非要做一副西方人的绅士模样,难道华夏国的礼仪传统你全部学会了?你连自己家的东西都没学会,跑着竟然去学别人的东西,真是可笑。

有很多人,都觉得西方这里好,那里好。

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地方的人。

时代在进化,许多人都在学习西方文化,女人更是学习西方人的开放制度,她们继承了西方人的缺点,而从来没有继承过本土国家的优点。

国之悲哀。

叶玄常常听自己师傅谈起这些,每每谈起,必是一番沧桑。

“不会吧。”高重表面上一脸笑容,道:“只是喝一杯红酒那么简单,先生也会介意?”

叶玄偷偷的看了一眼纸条,旋即神情严肃的说道:“喝酒的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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