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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骷髅文身把所有人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当然,那是其他人的看法。对老兵油子泰凯斯而言,这些人仅仅是他走马观花般的从军生涯里的又一批过客,一群不算那么蠢的战友而已。
在过去,泰凯斯对于融入团体并不是那么热衷,他总是习惯当个独行侠。泰凯斯没什么朋友,因为他总信不过其他人。就是在“做生意”的时候泰凯斯也会尽量地通过最少的人最便捷的渠道赚钱。
合作的人越多,分钱的也就越多。
泰凯斯·芬利乐于与天堂之魔们混在一起,偶尔谈天说地的原因,只是他们的老大奥古斯都·蒙斯克是个能挣钱的。
最重要的是,奥古斯都对自己人的相当的慷慨。泰凯斯从未见过那个黑帮老大或者走私商这类的角色会分给自己的部下那么多钱而自己仅拿很少一部分的,简直就像他根本不在乎钱一样。
而这种人对于泰凯斯来说就像是贫民窟里的高雅贵族,妓院里的圣女一样不可能存在于最这个世界之上。
这类人是值得泰凯斯追随的,没有哪个像他这样有血性有骨气的“真男人”会跟钱过不去。
一般而言,泰凯斯总是喜欢自己单干,而且只干来钱快的活儿,要让他提包上班,那还不如让他去当女仆端盘子或是穿着露背的晚礼服优雅地切蛋糕。泰凯斯很少会对每个人死心塌地,而够义气又肯把钱塞到他兜里的老板是个例外。
奥古斯都似乎很懂泰凯斯想要什么。
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奥古斯都的场面,泰凯斯总会觉得有些怪异。奥古斯都仿佛一眼就看穿了泰凯斯是一个怎样的人,并且投其所好。
而泰凯斯确信自己从未见过奥古斯都,但那种仅凭一眼就能看透对方的人现实中是不存在的,理应只出现于电子小说或者是伟人们那些描绘的词句过于夸张的小说传记里。
泰凯斯知道那些功成名就的将军或是金融界的巨头在晚年都会请作家写自传,而他坚信奥古斯都必定不会是一个终身都岌岌无名的人。
在很久以后的未来,为奥古斯都着书立传的人会如何描述伟大的江洋大盗泰凯斯·芬利与他传奇的第一次见面呢?
“我早晚会找到人来改装它的,我们的动力装甲菲克先生不擅长改装除护甲和武器以外的东西。”奥古斯都把环境模拟幕布用几十英寸长粗钉子钉在梅茵霍夫的硬质土壤里。
已经跟随过奥古斯都不短时间的天堂之魔知道他在完成这件事以前绝不会放弃,哈纳克在绝大多数事情上都缺乏耐心和坚持,而奥古斯都则与其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