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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开创诸夏自古未有之法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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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对土地归属不闻不问。他只是允许土地自由流通。这是经济发展会必然选择的道路。不是孙策这个穿越者真正带来的改变。

孙策真正严格干预的其实是严密的税收体系,与无为而治恰恰相反,他要从上而下建立起一个严格监督、管控土地交易、归属的官僚机构,从而进一步建立精密、完善的税收机构。

没错,这个税收制度是中原历代封建王朝当中都没有的。扎根于江东官府对土地的严密掌控和了解。

这种税收主体明显区分于宋明元清历朝历代,是更贴合当下经济水平的新制度,完全由孙策所设计。

既汲取了现代化的税收理论和制度,又结合了汉末以农业为主的发展水平。属于绝对独一无二的产物。

孙策从来不觉得照搬后世的制度就能完美适配当下的形势。

比如宋朝也是不立田制,如果把宋朝的制度直接搬过来,那孙策恐怕要被豪强们直接掀翻了。

宋朝是出了名的税重,从唐末以后,五代十国历朝历代的苛捐杂税,他全数保留了下来。然后又非常倚重工商,工商税在最高峰时期,占了国家税赋七成。

这要是套用到吴县,刚烈桀骜的豪强们会直接举兵叛乱,联合起来将孙策赶出江东。至不济也是直接断绝交易,各自在坞堡里封闭生产,武装抗拒征税。

对于孙策的这个规划方略,顾雍大概能够看清,他缓缓点头,说道:“小吏年俸不过百石,按汉室之法,阙名十五税一,实则十税五六。养一名田曹小吏,只要他能多清点出豪强隐匿的二十亩良田即可。而只要有一名小吏廉洁奉公,彻查出一户豪强隐匿,所获良田便不下数百亩甚至上千亩。足够支付整个田曹有司。”

当然这么算是比较粗略的,不论是亩产还是税收都是取得最大值。

但有一点顾雍说得绝不需要质疑,只要有一位小吏查出了豪强隐匿的田籍,良田千亩是能够养至少十户家庭的。

而且这十户,都是那种家有百亩良田的小地主,属于富庶的豪强、府兵之家。六郡良家子,三河骑士也不过是这种水准而已。

有这些财富,养一个田曹几十名小吏,绝不在话下。

孙策还是坚信一个观念,那就是财富是创造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崇祯皇帝要是能有这个观点,多设一个针对东南富商的专业税收机构,少裁一个西北邮驿体系。大明也不至于崩的那么快。

只要能对东南富庶之家多征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赋税,就能多养难以计数的官僚和军队。

孙策治所就在东南,所以势必能对东南进行更强力的掌控,自然要针对豪强建立起完善的征税体系。

土地是这方面的重中之重。

顾雍对这方面介绍道:“如今上报的土地总数是四十一万六千三百亩,等核验完全县,清查隐匿之后,大概会有半成至一成的差距,不会相差太大。”

吴县是个大县,人口接近两万户,算上将士极其家眷更是超过了三万户。

但这个土地开发程度就极其不足了,哪怕按现在的户数算,也就是一户二十亩左右。

一户二十亩,简直是赤贫。平均每个人才三四亩地。

土地要轮休,还要耕种其他作物,更重要的是还要交各种苛捐杂税。一个人能够留下一两亩地的粮食就算是丰田了。

一两亩地的粮食用度一年,就别想添置衣物之类的了。能饱腹就不错了。

在北方一亩地三石粮食,总共才八十斤。所以饿殍遍野是常态。

只有吴县土地丰稔,亩产接近十石,百姓才能有一年两百斤左右的粮食储量。

但这还是平均!

孙策跟马云平均还有五百亿零五百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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