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五十七章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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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中的一幢宅院内花园中凉亭上,舒服的靠在特别定制的宽大的摇椅之上,我的手只是轻轻的抬了抬,机灵小厮就立刻将摇椅稳住后把一杯清茶送了我的嘴边,喝了一口山泉泡制的ju花茶,ju花的清香伴着甘甜的泉水让人生出一种飘飘若仙的感觉。满意的点了点头,小厮将茶杯放置到小炉子上的承了少许水的黄铜盘子里然后又摇动起摇椅。不远的水榭楼台内,几个歌女正伴着瑶琴载歌载舞。

堕落啊!想我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来到这里过的竟然是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哎……堕落啊!不过,比起每日操劳于政务、军务的日子,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一旁的高顺见我一副幸福的样子就说道:“先生!主母要是知道你招了歌妓,只怕……”

这都怪我,没事提倡什么男女平等,当然了我没有发疯到满世界去宣传我的理论,不过就是在教导手下的那群小小子和小丫头们的时候适当的说了说,但夫人嫁过来以后本来知书搭理的淑女在那群小丫头们的影响下越来越厉害了。到现在我除了老婆外再没有其他女人了,我容易吗!看来妇女地位的提高真的是一个很让人头疼的问题。

我看了看周围,都是心腹之人才对高顺低声说道:“你不说,我不说夫人怎么会知道。”

高顺白了我一眼说道:“主母交代我要看住你的!”

我靠!这家到底谁说了算!不过想一想,我忍了,便讨好的说道:“不过是听上几只几曲,又没有哪个!这就不用让夫人知道了吧!”

高顺翻了个大白眼给我。

我撇了撇嘴说道:“这次让你出仕,你为什么要放弃呢?文长现在已经积功为将军了,以你的本领他日至少也能封个什么侯的。”

高顺道:“我原为乡间野人,为了活口才准备投军,不想病到在半路为先生所救才得活命,当日高顺就发誓若有人救了我就终身效命。”

我心中暗道:原来是这么会事,当时如果不是我的家人救了他的话,那么估计应该会碰到吕布相救。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高顺此时应该也已经丧命了。

“委屈你了!”表面虽然这么说,但我心里这个得意啊。

我正和高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有人进来说道:“老爷,大少爷让人送了封信来。”

“什么?”我没听错吧?我的大儿子郭弈今年九岁,现在已经在公塾里就学了,他来信能有什么事?

我挥手示意停了歌舞后取过家人手中的信一看,信封上还粘着三根鸡毛!乖乖,不得了了!这可我们爷俩特别的约定,因为总是跟着曹操东奔西走,所以就对儿子交代,如果我不在家的时候,家里有紧急事发生就让人送信来,因为儿子还小,写信表达不清楚所以就约定送粘有鸡毛的信过来,一根表示有小事情发生、两根表示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三根就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件了。

我急忙扯开封口的火漆取出信来看,就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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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爸:

我很想你!我现在在公塾过的很好,功课都能及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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