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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等苗笙發現竹林里多了只山羊,已經是幾天之後的事了,來不及教訓兩個搗蛋鬼,他得先問明白它以前是哪家的,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然後再考慮要不要還回去,免得被人家發現了有嘴說不清。
這隻山羊屬於比較聰明那種,否則早就像其它羊那樣乖乖被殺掉了,它的思路清晰,把自己逃命的經歷說得很明白,同時也希望苗笙能收留自己,只要不吃它,它可以幫忙做事。
苗笙正好缺個腳力,他小胳膊小腿的,自己走路還行,搬東西時實在有些費力,這隻羊出現得太及時了,於是他便默認讓山羊留下了。
至於那家遭受損失的村民,他也暗暗記下,以後想辦法還錢就是了。
為了不讓山羊被人認出,他還找來了黑色染料,把它額頭的一縷毛髮給染成了黑色,再加上它連日擔驚受怕,瘦了一大圈,就算帶到放羊的面前,人家也認不出來了。
解決了代步工具,苗笙開始準備進山捉雌蟲,以檸檬和金子描述的方位來看,他需要在原始森林中走差不多三公里的距離。
聽上去挺近的,還沒從村子到鎮上遠,可要知道,原始森林裡根本沒有道路,有毒的蛇蟲鼠蟻倒是數不勝數,如果苗笙不是自信那些小東西傷不到自己,根本不敢深入到森林之中。
他跟婆婆提前通好氣,騙張奶奶說找雌蟲那天從早到晚他都要待在婆婆身邊工作,免得張奶奶不同意他出去冒險,畢竟身為主廚,張奶奶在家中還是很有話語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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