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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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豪宅和萬金的份上,我慢慢地容忍『他』,由著『他』在安全範圍內靠近。現在想來,那時的我肯定很令『他』苦惱——奇奇怪怪的,像個小刺蝟。

連牽手都抗拒地要死。

那是我第一次和『男子』有肌膚之親,溫潤的手握在我手腕,又以那獨有的溫柔緩慢包裹我的指尖,這其實算不得什麼,大周男女開放,談情說愛都喜歡放在明面上來。

莫說身為『未婚夫』的『他』牽我的手,便是直接欺上來做一些過分調情的事,在外人看來,並不出格。相反,未婚大妻連牽手都一驚一乍才甚是怪異。

然而我從來沒試過,這些年來即便年少無知落入那等不乾淨的地方,也無男子碰我摸我。

我厭惡那樣的溫度,始終將自己縮在自我保護的殼,『他′貿貿然破開我的『殼』,我被嚇得不輕,我想,我過激的反應或許也嚇到『他』了。

&039;他』身上的氣息很純淨,眼神很澄澈,從裡到外似乎都乾淨地不像人間有的絕色,『他′碰我的手,我不反感,我只是習慣性的怕。

就這樣,我們很快就要同住一個屋檐下。我勉為其難地揪著『他』的衣袖。很難為情,也很少女忐忑的羞赧。

十七殿下那一鞭子打下來的瞬間,我做好了承受皮肉之苦的準備。和皇家嬌貴的公主殿下相比,我又算得了什麼?沒人疼沒人愛,孤身—人在這世上鬱郁獨行。

電光火石,一切發生的很快,阿景護在我身前,用『他』單薄的脊背替我扛下那道鞭傷。

裂帛撕碎聲入耳,『他』面對我,靠我很近,氣息撲在我臉上,我的心隱約因『他』動搖,手觸到『他』脊背,摸到一手的血。

是熱的。

熱得我指尖都在顫。

我想我該對『他』好─點,至少,不要嚇到『他。&039;

糯米雞和桂花魚是阿景的最愛,百吃不厭。

我為『他』洗手作羹湯,沒想過有朝一日,我也會為了一個男子做到這份上。

好罷,看在豪宅和萬金的份上。

我其實是害羞的。哪怕知道一切都是假的,還是會忍不住看著做好的桂花魚發呆。

越是如此,我待『他′防備愈甚。

我比誰都明白,心丟在一個有權有勢的世家主身上,我就完了。那根本不是我要的人生。被情愛束縛的人,是可憐的。我沒資格做那等可憐的事。

我終究是嫁給『他』了。嫁衣如火,賓客如雲,浩浩蕩蕩排場大得我想都不敢想。

阿景不喜歡我,充其量當我為契約夥伴,新婚夜『他′躺在高床軟枕睡得香甜,彼時的我尚且不知,往後的她會有多纏人。

我躺在地鋪一夜都保留警覺,人生在世,女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自重、自愛,不要給臭男人占了便宜,渾身香香的男人也不可以。

世事的發展永遠比我設想地要精彩複雜。在此之前誰能想到阿景那麼絕艷的人,是一隻狐妖呢?

去往魚水鎮的那段路途,是我對『他′情意發生變化的轉折點,『他′懂我,懂我的野望,懂我不甘泯然眾人的心。

爹爹都做不到的事、說不出的話,從『他′口裡說出來,可想而知帶給我多大的震撼。

那一刻,即便要我為『他』去死,我都甘願。

&039;他』走進了我的心。

酒逢知己千杯少,我第一次無所顧忌地醉倒了。

進了我的心,又屢次三番進了我的夢。在我無數次感嘆惋惜阿景為何不是女子的時候,那時候『他′』已經在我心裡了。我的喜歡,我的愛慕,來得軟物細無聲,又迅疾兇猛。

阿景和世上一切的男子都不一樣,胸襟氣魄、相貌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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