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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苦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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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兴起是社会式文明发展的必然。

在短短的数千年时间里,炎族——崇尚火与太阳,这是陆地的鳞甲人对他们自己的称呼——已经遍布了几乎整个大陆。

他们的足迹在一次又一次因为生存环境的改变而随之蔓延,也因此在斯纳亚这片古朴的大陆上种下了一颗颗希望的种子。

而这些种子大多都生根发芽,逐渐成为了一个个繁荣的部落。

因为生存环境,地理位置的不同,这些部落之间的差异也往往巨大。

生活在肥沃的江河中下游平原的炎族往往是进行农耕,生活在水草丰茂草原上的炎族往往精通畜牧,而背靠深山的炎族人往往是打猎的好手。

可无论是何种生产方式,炎族人都有一项十分崇尚的技艺,那就是武力。

壮硕的肌肉,强健的身躯,霸道的破坏力都是男人获得女人爱慕的极好优点。

弗兰萨就是其中的好手。

他高达四米五,几乎是炎族平均身高的一点五倍。

他天生就是一个骁勇的悍将,他如今只不过是十岁出头,按照人类的换算比例也不过是十六岁的年纪,但是他已经是整个苦瓦部落的最强者了。

一把重达两百公斤的金属大锤,他扛着它可以在荒漠原野上疯狂奔跑,然后高高跃起直接敲断猎物的脊椎。

看,他扛着一头长满毛发的猎物走过来了。

所有年轻人都跑上前来迎接他,冲着他欢呼。

他们知道,只要弗兰萨出手,就没有搞不定的猎物。

年轻人对于弗兰萨的崇拜是狂热的,他们深信这个战神将无往不利,深信他是带领部落崛起的最好人选。

但是老一辈的人却不愿意看到一个毛头小子这样风光,尤其是他的父亲,莫尔,同时也是这个部落的酋长。

他的这个儿子成长得太快了,而他才二十五岁,正值壮年。

伴随着弗兰萨的呼声越来越高,他的担忧也越来越重。

甚至他最钟爱的女人,一个十岁刚刚出头的漂亮美人,言语与肢体的表达之中已经对弗兰萨越来越欢喜。

这是他无法忍受的。

他担心自己的宝座不稳。

而同时担心的也有跟他一起管理这个部落的老人,他们是现任酋长的亲信,而弗兰萨则是一个骄傲过头刚愎自用的人。

他历来不听老人的建议——实际上以他的实力他也确实不需要——而往往对年轻人的吹捧和奉承无比受用。

因此,这些老人担心弗兰萨如果成为了酋长,那么首先就会杀死他们这些人。

于是他们给酋长出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叫弗兰萨去解决威胁部落安全的一头野兽之王——维英猎齿。

这种名为维英的生物也是一种群居性的爬行动物,他们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保留了自己钢铁一般的鳞甲,但是他们也拥有矫健的四肢,在荒漠上狂奔犹如一阵风。

最重要的是,他们也学会了炎族调节调节体温的方式,这就代表着他们拥有了跟恒温动物一样的习性,无惧白昼黑夜,随时随地都能够爆发最强的战斗力。

平均身高达五米,拥有强悍的爆发力与耐力,残忍狡诈,拥有极高的智力,这种生物,就成为了炎族最强的天敌。

而维英猎齿,是这种群居猎食生物的王者。

他的恐怖,可想而知。

但是酋长对弗兰萨提出了这个要求。

而弗兰萨答应了。

他带上了六个强悍的年轻人,吃饱喝足过了一晚之后他们在黎明出发。

但是这一次,在黄昏之际他们未曾归来。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已经丧生在维英兽的爪牙下了,而第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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