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5章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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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驳壳枪,顺势在大腿上蹭开了枪机头。

一个不祥的念头在李云龙脑子里忽然闪过,朱子明绝不像去蹲茅房,茅房就在院里。保卫干事没有查哨的责任,深更半夜他去干什么?何况他是披挂整齐出去的,因为他的驳壳枪也不在了。李云龙轻声喊了一声:“有情况,通知所有人紧急集合。”说完人已蹿出了屋子。和尚推醒了别人传达了命令,也跟着蹿出屋子,追着李云龙向前村口跑去……

22点59分,前村口的日军特工队员接近了独立团的岗哨,担任尖兵的一个特工队员拔出芬兰刀。

此时,奔跑中的李云龙还没打算鸣枪报警,他要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可能是虚惊一场呢?不过警卫排及团部人员已经都被叫醒,正在穿衣服。

23点整,站在前村口的哨兵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突然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他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就颓然倒下。偷袭的特工队员的确是个高手,他掷出的飞刀极准确地插进了哨兵的脖子,被割断的颈动脉喷出的鲜血染红了雪地。一招得手便不让人,特工队员们一跃而起冲进村口。

就在李云龙与和尚快要接近村口时,“啪”的一声枪响划破夜空,冲在最前的特工队员一头栽倒,他的眉心出现一个小小的黑洞。这个擅长使飞刀的日军士兵在生命将要逝去的一瞬间还在惊讶地想,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一枪是离村口哨位约30米的潜伏哨发出的。如此布哨是独立团的特色,李云龙和赵刚在布哨方面观点是一致的,明哨易受攻击是显而易见的。把一支部队的安全寄托在一个哨兵身上是愚蠢的。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任何疏忽都会带来灭顶之灾。潜伏哨是不定期派出的,据情况而定,哨位也是经常变换的,因为任何一件事,一旦形成规章制度就会变得僵死了。今晚的潜伏哨是赵刚安排的,训练有素的日军特工队出师不利,竟栽在潜伏哨上。

要是潜伏哨兵手里有支可以连发射击的冲锋枪,那特工队非吃大亏不可,村口的道路狭窄,特工队员无法展开战斗队形,都拥挤在一起,中弹的士兵离潜伏哨位只有几米远,如此的距离开火是不需要神枪手的,又是突然从暗处向明处开火,本来是可以占上风的。关键是哨兵手中的武器太差。他的汉阳造步枪需要时间退弹壳重新上膛,这短短的七八秒钟耽误使他送了命,特工队员手中的冲锋枪一个短点射就将他打倒了。

李云龙和和尚已经发现这伙敌人,他俩正守在路两侧等着呢。有实战经验的老兵打起仗来从不咋咋呼呼,像吝啬的商人一样仔细算计着双方本钱之间的悬殊,怎样才能用自己有限的本钱去换最大的利益。他们见自己的哨兵被打倒后,绝不会勃然大怒地扑过去替战友报仇,而是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哨兵已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下面该轮到他们尽职责了。打仗嘛,要是死几个人就大哭大喊地要报仇,这仗就没法打了,只有初出茅庐的新兵蛋子才这么干。

李云龙伏在一个磨盘后面,几只压满子弹的弹夹整齐地排列在身前,身体像雕塑一样保持着静态一动不动。路对面不远处一堵矮墙后,和尚手持两支上了膛的驳壳枪,静静地看着运动中的特工队员……其实,刚才枪一响,李云龙就发现这伙鬼子有点邪乎,他们的姿势很怪,一手端着冲锋枪平指前方,另一只手握着驳壳枪,枪口冲天,身上插满了弹夹,腰带上挂着带鞘的匕首,头上的钢盔在月光下竟没有一点反光。他娘的,怪了,仗也打了五六年了,倒在自己枪口下的鬼子少说也有上百了,还没见过不使三八大盖的鬼子步兵,真他娘的邪门啦。

20世纪40年代的“二战”期间,特种作战的理论在各军事强国也是刚刚成熟并付诸实战,身为土包子的李云龙怎么会知道什么叫特种部队呢?别说李云龙,连大学生出身的赵刚也不知道什么叫特种部队。他正带着警卫排向前村口运动,和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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