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99节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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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七王之中的任何一个,都难以逃脱。

飞过万重山岳,途中遇了许多妖物,秦歌有鎏金隐身衣在手,自是不虞被这些妖物发现,虽然鎏金隐身衣能够隐藏身形,但是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不能隐去人的气息,有些妖物天生灵觉聪敏,就算秦歌披着鎏金隐身衣也会被发现,好在这些妖物道行不算高,随手解决了几只过后,也就一路平安无事了。

飞了一天之后,秦歌落下地面,歇息片刻,从乾坤袋中拿出食物与水,吃了起来,乾坤袋中馒头甚多,全是郝仁生前所做,放在乾坤袋中仍保留着余热。

此地乃是一片树林,树木高耸,枝繁叶茂,天上太阳光芒也只能从枝叶的缝隙之中洒下,斑斑点点,为这略显昏暗的树林增添了几分光明。

休息完毕之后,秦歌正欲离开,忽而只听得树林之中传来声声狼嚎之声,高亢入云,驻足片刻,昏暗的树林之中无数双碧眼如萤火般飘荡。

狼妖!

秦歌眉头微蹙,这群狼妖数目不少,这般看去,少说也有上百头,而且都业已成精,行动如风,方才还离秦歌有百丈远,眨眼间已经奔至十丈开外。

“呛”诛仙剑业已出手,剑光暴吐,几缕剑气嗤嗤破空,激射在前头的狼妖身上,噗噗几声闷响,一道道血柱冲起,被剑气击中的狼妖登时毙命。

闻得血腥气味,余下的狼妖更是凶性大发,风驰电掣般奔来,争抢着吞噬死去狼妖的尸身,顷刻间被瓜分殆尽。

“这群狼妖凶悍异常,而且狼妖乃是群居动物,若被缠上也是麻烦,况且狼妖之中定有狼王。”秦歌转念一想,踏着北斗七星步,闪电般冲上高空。

当是时,一道银月形的光弧飞上高空,向着御气飞行的秦歌斩去。

“嗷呜!”一头足有丈余长的银白色狼妖冲天而起,额头之上又是一道银月形的光弧电斩而出。

秦歌手持诛仙剑,连破两道光弧,挺剑朝着狼妖斩去,这头银白色狼妖乃是银狼王,天生敏捷,彪悍异常,额前迸射出的光弧似闪电,被劈中之人会全身麻痹,失去战力,从而成为银狼王口中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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