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94节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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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他的意料,野猪肉一点都不柴,反而因为长年在山林里奔跑,瘦肉的部分特别嫩,而肥肉的部分却很有弹性。

吃进口里的时候,能感受到它们奔跑时的风声。

带着一股山林间的清香,又有醇厚的肉味,不腻不柴,好吃极了。

尤其是猪皮。

姚珍珠刚刚特别仔细处理过,反复清理了三遍,猪毛都被清理干净,现在只剩下薄薄一层,却是五花肉上面的精华。

又嫩又弹,摇起来嘎吱嘎吱的,甚至还有肉汁流入口中,混合着五香粉和春笋的清香,简直是顶级佳肴。

李宿觉得肉皮是最好吃的部分。

跟姚珍珠吃饭次数太多,他现在也不自觉开始点评起来,甚至还能说出个一二三四。

姚珍珠看他吃得特别认真,忙问:“殿下,好吃吗?”

李宿把肉片咽下,才道:“很不错,肉皮是最好吃的。”

姚珍珠点头,非常自豪:“那可是,我这侍弄猪皮的手法,可是我师父亲自教的,先用火燎去浮毛,把焦皮刮去,然后一点点把毛根夹出,最后把又厚又硬的外皮切去,里面的才好吃。”

说起做饭来,姚大厨可谓是滔滔不绝。

李宿发现,她对厨艺和美食的热情,不会因为身份地位的改变而变化,也不因周身环境的改变而降低,这是一种纯粹的喜欢。

荒郊野外,生活不便,她也能把饭食侍弄得井井有条,对待每一样食材都不敷衍。

这种态度,真的令人肃然起敬。

李宿突然正色道:“若是天下百官也能如此,该多好。”

姚珍珠:“……”

姚珍珠不知道他怎么就感叹起天下百官,她现在最要紧的,是尝一尝自己做的春笋小炒肉。

姚珍珠先吃了一块五花肉,仔细品了,然后又吃的野蒜和春笋。

春笋的是真的好吃。

刚挖出来的春笋,仿佛还带着泥土的清香,又脆又甜,被肉汁这么一裹,又激发出笋子特有的笋香,魅而不妖,清而不淡,滋味绝佳。

就连用来炝锅去腥的野蒜,都汁水十足,鲜嫩清爽。

唯独五花肉还差了些许。

姚珍珠微微蹙起眉心,片刻后道:“要是有米酒,腌一会儿再炒,那一点点的腥味也会去掉,那就完美了。”

李宿:“还是用饭吧。”

说实话,他真没吃出来野猪还有腥味,就算吃出来,也不觉得难以忍受。

姚珍珠跟李宿都饿了。

两人一开始吃,很快就把这一整盘小炒肉吃完,最后就连野蒜都吃光了,只剩下一层薄油浮在石板上。

吃饱喝足,最是惬意。

不过姚珍珠放下竹杯筷子,问李宿:“殿下,您可吃饱了?”

姚珍珠一贯比李宿饭量大,这会儿没吃饱也在情理之中,但李宿忙了一整日,确实也还没吃饱。

李宿沉默点点头,看姚珍珠用火折子重新点燃石灶,等油热了,便把之前切好的菰笋薄片均匀铺在石板上。

刺啦一声响,油脂瞬间侵入菰笋,膨出一股带着肉香的清香。

姚珍珠取了一双新筷子,不停在石板上翻菰笋片,火很旺,油也足,菰笋片熟得很快。

不过转瞬工夫,一多半就有焦黄之色。

姚珍珠挑出几片煎得漂亮的,直接挪到李宿面前:“殿下尝尝,应该比昨日的好吃。”

李宿咬了一口,确实更好吃了。

两个人凑在火堆前,又吃了两根菰笋,这才觉得满足。

酒足饭饱,自当要小憩一下,方是人间极乐。

姚珍珠看李宿神情舒缓,眉目放松,便道:“殿下,您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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