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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混战 (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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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申感觉身后伸过一只手来,把他的上上下下搜了一遍,就连怀中也不放过,顺手掏出他的皮夹子,打开了看看。

另外一个藏在门后暗角处的军师终于走了过来,一把抢了过来,把里面的身份证掏出来看看,有些疑惑的看了吴宇申一眼,身份证上显示,这个送饭的才满二十岁,看他的样子不像个条子,倒像个学生。

吴宇申倒还镇静,趁着这功夫迅速地打量着四周地环境,发现几个劫匪又换了位置,这显然是在打碎了监控摄像头后的事情!

剩下地三个站的很开,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李明全提着一把五四红星制式手枪,那枪身斑驳并有很多的划痕,显然是用了很久,一看就是银行保安常用的保卫手枪,脸色阴晴不定,只是看了自己一眼后就移开,时不时的看着络腮胡的脸色,络腮胡却是一脸的萧煞,手中却是一把44口径的沙漠之鹰!

吴宇申看到那枪时心里突的一震,他表面是个学生,但那不过是个掩饰,他对枪械的认识可以说是精通,他在一个特殊的部门训练过,有一段时间专门研究过枪械,很多枪械到了他的手上,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拆卸自如。

沙漠之鹰,那可以说是手枪中的精品,具有口径大,杀伤力猛的特点,自己对这枪是很是推崇,使用的时候感觉也很爽!可是握在别人的手中,给他的感觉就是极其不爽!

当年和教官谈起世界各国手枪时,也是认为只有这枪才是可以和冲锋枪近距离搏火唯一的手枪类选择,但其枪身超大,竟有26厘米之长,沙漠之鹰彪悍的外形,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发射力量,显然不适合各国警务人员配制,也就是专业人士才能使用。

由于它的射击精度高,特警中还是有人能够使用,只是要购买也是件难事。想不到这个络腮胡却拿着一把。

只看了两眼,发现他也在注视着自己,吴宇申不着痕迹的移开了目光,有些头痛,这种枪威力奇大,杀伤力更强,相对而言,李明全使用的只能用小儿科来形容。只是这枪的装弹数量最多八发,发射时手腕不稳可能导致抛壳失败,似乎是这枪地唯一弱点,看来这伙抢匪背景不简单。

又看了一眼他脚下还有个大大的黑色编织袋,鼓鼓的,硬硬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转瞬恢复正常。

第三个劫匪满脸的横肉。一只手却高举一把ak47突击步枪!

心中一凛,吴宇申知道这种枪近距离的威力很大,真的要动起手来,这个银行里面的人都在他地射程之内!

虽说精度不够是ak47的缺点,但这不足40平方的地方蹲着十多个人。就是闭着眼睛也能打中几个,这就更加让吴宇申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那个满脸横肉的却是却色迷迷的望着银行内的女的,好在百里冰一直藏在林逸飞的身后,他并没有注意。目光却已经落在了一个比较丰满女子地身上。

那个女的穿的是职业套装,平时站着倒不觉得什么,一蹲了下来,皮包虽然挡住了下面的春光,可是因为重心下移,胸部却是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这种风景男人们很少错过地,所以不但是豹头对她注目有加。就算旁边的几个男士都是有种流鼻血的冲动,虽然身处险地,却也是频频注目。

这种双向的刺激可是平日很少见到,也难怪那几个男人舍不得移开目光。

吴宇申一眼看到却是愣了一下,那个女地或许不认识他,他却认识那个女的就是省台的金牌记者许妍,看到那个满脸横肉脚步已经向许妍移了过去,吴宇申暗暗叫苦。

“你是学生?”军师看到了吴宇申的皮夹子里面还有个学生证。不由愣了一下。眼中疑惑之意更浓。

吴宇申知道他对自己的身份起了疑心,却早已准备好了应对。“不错,我是浙清新闻系的,这次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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