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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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驕奢成性的名號多半是由此而來,但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曾為了一個姑娘,一擲萬金。

☆、糟心 2

那時,我才剛剛接下這冒牌王爺的職位。

接下這個差事我便開始焦慮。我著急呀!我怕忙著帶孩子,忙著國家大事把自己的大好青春耽誤了,怕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年紀大了結不著稱心如意的親。

於是我帶著一顆急惶惶的心出了皇宮,又帶著一顆急惶惶的心走在街上。朗朗晴空,忽然飄下來一塊冒著香氣的粉色絲帕,好巧不巧,落在我頭上。我攥了帕子抬眼看去,望見上京城中最大的青樓怡春院的二樓窗邊,一明眸皓齒的女子對我含羞一笑。

我想,這大概就是緣分了。

那女子名春紅。

春紅是怡春院的花魁,賣藝不賣身的花魁。

我說春紅這名字有點像我奶奶輩的名字,她說我懂個球,院裡的四大美人才配用這個「春」字。

我問哪四大,她說還有春綠、春藍、春紫。

我說那你們應該再選三大美人,她問為何,我說正好七個,加在一塊兒可以湊一道雨後長虹。

然後我就笑了,笑得難以自抑,笑得無法自拔,捧著肚子滾到了地上。春紅一臉莫名地看我一眼,便撫她的琴去了。

我突然覺得有些可惜,可惜我命定之人跟我笑點不同。

其實一擲萬金這個事,一半是我有意為之,一半也算是一時衝動。

有意是想告訴春紅我家底豐厚,若她嫁了我可以衣食無憂,再不用賣藝謀生。

衝動是那日,王相的兒子要春紅去房中為他單獨奏琴唱上一曲。

春紅的出場費很貴,想請她出來撫琴唱曲兒要花許多銀錢,據說比其他三大美人還要貴上一倍不止,畢竟她是頭牌中的正位,頭牌中的王牌。

當然,再多的銀錢對我來說只是小事,不過尋常來客想要聽她一曲就有些難了。且她從不單獨去客人房中演奏,就在台上將臉遮上一塊水紗,一邊奏琴一邊唱。

也就是說,要是有冤大頭花錢請她出山,那麼,整個怡春院裡的人都能一起聽。

我就是那個常常花錢讓春紅出來給大伙兒唱曲兒的冤大頭。

所以老是有人來打探我何時有空,因為我得空便去怡春院,去怡春院必聽春紅唱曲兒。只要我去,院內必定人聲鼎沸,水泄不通。

有一次,碰到一個布衣書生問我為何常常豪擲百兩銀錢請春紅為眾人奏曲。我搖頭晃腦地說春紅是我命定之人,只與我一人心意相通,那曲中的脈脈情意,也自有我能體會,隨他多少人聽又有什麼所謂。且春紅唱得好聽,她也喜歡有人聽他唱曲兒。這樣,春紅高興,我也高興,聽曲的眾人也高興。皆大歡喜。

書生看著我,面色十分怪異,欲言又止,復又甩袖走了。我當時覺得這書生很沒禮數,不過我被那些罵我的人鍛鍊得心胸十分開闊,轉瞬也就忘了。

春紅不願意單獨去給王香淇唱曲兒。

沒錯,王香淇就是王相的兒子,是個女孩兒名字。

據說王相生了四個兒子,一直盼一女心切,可惜年事已高,怕是心愿難了。可在他五十六歲高齡時,家中小妾竟突然有喜。王相喜不自勝,以為老天眷顧,要圓他心愿,便早早地起好閨名,日盼夜盼,盼來,呃,一麟兒。

王香淇的四個哥哥都還算有出息,不是在朝中頗有建樹就是在商場上混得如魚得水,最差也中了舉子當著個小官。而王香淇因為不得父親重視,就,徹底叛逆了。日日在各處惹是生非,尋釁滋事。夜裡就流連煙花之地,揮金如土,夜不歸宿。是個不折不扣的街頭惡霸、登徒浪子。

所以王香淇哪裡肯管春紅願不願意,一通胡攪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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