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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我来讲故事,顺便杀人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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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面有一条放血的凹槽。

剑柄扁平,模样像戒尺。

不对,就是戒尺。

“原来,你随身带的,是一把剑!”周世豪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他再无法保持刚才的淡定。

陆天明的剑,很快。

比闵昌的追风还要快。

这一剑,够惊艳,惊艳到连他都没瞧出来是怎么动作的。

一百多人在手,周世豪不认为事情在控制之外。

但是,陆天明手中的剑,有资格跟他谈。

“你到底想要什么?”周世豪沉声道。

陆天明手腕轻抖,甩干净剑身上的血。

他将目光从那颗脑袋上移开,盯着周世豪。

“我说过,我是来讲故事的,当然,顺带杀人!”

他这一剑,雷厉风行。

众人大气不敢出,不上,也不退。

就这么任由陆天明碎碎念。

“我五岁时,认识了一个小孩,他叫刘大宝,跟我住同一个巷子。

我爹走的时候,他找上门用石头扔我,说我是小瘸子,没人疼。

我没哭,冲上去跟他打,可惜身子弱,打不过,倒是他哭着回了家。

后来,石头变成了菜饭,他特意从家里偷的,被他爹发现,屁股抽出了花。”

说到这,陆天明嘴角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

“有一年,我肺疾严重,躺在床上下不来,刘大宝走街串巷,哭着给我找药。

可哪是什么药,都是大人糊弄小孩的吃食,有蜜饯,有盆儿糕,治不了病,但是甜。

等我能下地了,便领着他挨家挨户去感谢邻里,回来后,他让我教他写字,教他说话,说要做读书人。

于是我用我爹的剑,打磨半年,做成了现在的戒尺。

其实之前戒尺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教刘大宝写字。

哦,对了,张平就是被我用这把尺剑杀死的,他功夫不到家,比鸡还好杀。”

说到这,陆天明停下,咳嗽起来。

在场众人个个面如黑炭。

张平,原来真是被陆天明杀的。

十里镇第一高手。

这样的人,在他嘴里,竟然不如一只鸡。

可他们根本不敢出声打断。

门前坐的,不是瘸子,是杀神。

“再后来,长大了,他当了驿丞,钱没用来孝敬他爹,尽买些稀奇古怪的药材。

我不吃,他就赖在我家不走,我低价到药铺当掉换铜板,他当着我的面又以原价买回来。

一来二去,我便再没做过这种事,穷苦人家,挣钱不容易,买不了我的健康,最起码能买他的安心。

当然,他学聪明了,守着我看我喝下去才离开。

可我也很聪明,药不对路,吃了生病,他一走,我就抠嗓子眼,把药吐掉。

他以前喜欢杨家的大小姐,可年龄身份摆在那里,没这个胆,于是转头喜欢杨二小姐。

杨二小姐年纪小,刘大宝认为自己能在她成年前飞黄腾达。

这不,前几天马上就要高升,都跟杨员外谈妥了,年后成亲。

只可惜,人算不过天,回头来,天又算不过人,有人见不得大宝好。”

话到此处,陆天明口干舌燥。

他停下,半晌都没再说一个字。

跟梨花巷一般大的院子里,鸦雀无声。

除了极力压制的喘气声,也就是鸣叫的虫儿敢在这时候蹦跶。

“呼!”

陆天明喘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

“我这把剑,叫太平,太平盛世的太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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