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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作者弃坑,但小说自成一界,男主愿意献上灵魂,唤来明庭为他达成心愿。
男主没想着报复谁,或者得到谁,只希望一世自在无忧,不再那么卑微。
这样挺好!
同时,男主还提醒了明庭一句,合欢是万人迷,修仙界人人都爱她,没有人能抵抗合欢的魅力。
他让明庭千万小心,不要丢了自己的心,最后连尊严和脸面都没了。
“看来休假的小世界也不轻松啊!”
系统有些担心。
毕竟,合欢的体质决定了,她能吸引很多人,特别是异性。
那么多人争先恐后为她卖命,为她生为她死,为她献上自己的所有,像中毒一样。
这种奇葩的仙力真是要命!
能创造出这样的女主,作者的脑洞也是够可以了――
而且,作者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很厉害的金手指。
合欢的父亲药仙怕她转世成凡人,在修仙界吃亏,特地赠给女儿读心术。
这读心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不管多厉害的人,哪怕是化神老祖,只要合欢愿意,她就能读到对方的心声。
有了读心术,还有诱惑人的特殊能力,女主自然走哪儿迷哪儿。
这也是为什么合欢并非修仙界最美的女仙,却能牢牢抓住那些天之骄子真心的原因。
“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我先洗个澡,梳理一下我的羽毛。”
明庭第一次穿成非人类,异常兴奋。
他洗了个澡,将每一根羽毛都洗得干干净净,洗完站在梧桐木上。
如火焰一般绚烂浓烈的凤尾垂落在空中,火红色的赤羽艳丽如血,被日光撒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远远看去耀眼夺目。
明庭美滋滋地欣赏着自己漂亮的羽毛,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变回人身。
离合欢下凡历劫还有百年,看着时间很长,但对修仙界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一百年后,她就会到修仙界来搅动风雨,祸害修仙界的天之骄子。
“大哥,你要不要干脆找个地方躲着,或者等她下来历劫,咱直接飞升去仙界?”奉天建议道。
“这才符合我们度假躺平的原则。”
“不要。”明庭直接拒绝。
“夹着尾巴逃窜不是我的风格,再说,我也想见识一下,什么是万人迷。”
“我就奇怪了,明明我比她长得好看,比她有富有,比她更有气质,比她血统更高贵,为什么我不是万人迷?那些人是不是眼睛瞎了?!”
就,就觉得画风有点儿不对……
奉天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那咱们就等着?”
“不等,先救个人吧!”
明庭带着奉天赶了七天七夜的路,来到了镇山宗的地界。
如今修仙界的大大小小的势力有很多,镇山宗、剑宗、天机楼、玉仙宗、七星岛、万佛门是其中翘楚。
按照明庭的理解是,剑宗擅长使剑,天机楼是算命的,玉仙宗是一群用毒的美丽女人,七星岛以炼器炼丹闻名,万佛门都是和尚。
最有人情味的,是镇山宗。
当初创立镇山宗的开山老祖万方最擅长的是镇山拳,所以就以“镇山”给宗派命名。
当然,镇山宗也并不是就靠双拳和人肉搏,宗内九峰,炼丹、炼器、御兽、阵法、剑法……什么都有。
只是镇山宗的弟子,入门都必须学镇山拳。
明庭之所以来这里,因为镇山宗今天有人渡化神劫。
他来的时候,渡劫已经进行到了中途。
天空浓云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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