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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然后高声喊道,“现在以我所在之地为标准线,全军退至此线之后。”
“殿下?”贝克里伯爵用着不解的神情望着我。
“不要多问,”一直在后队的迪昂,策马来到,并对贝克里伯爵说道,“殿下有自己的主张,听命从事便可以了。”
贝克里伯爵犹豫之下,只能点了点头。
接着,士兵们便按照着我的要求,退到了标准线之后。他们不愧为近卫军,虽然遭到攻击,但是队形并没有乱,仍然维持着七人一排的排列。
“两排胸甲骑兵退到第一排步枪骑兵之后。”我开始指挥着排列调阵。胸甲骑兵现在只有两排,刚才的那一轮遭袭,对他们的打击看来很大。步枪骑兵则是我对贝克里伯爵从军校招来的毕业生的称呼。他们骑着马但不是骑兵,扛着步枪却又不是步兵,叫做龙骑兵似乎有些不相称,故而只有暂且叫做步枪骑兵。
士兵们按照我的布置在两分钟内便完成了调动。
“听着,”我怀揣着忐忑心情,对他们说道,“待会儿我一声令下,便按排列骑马走上前。在距离敌人两百米的时候,第一排步枪骑兵便展开一轮齐射。这个时候,敌人一定会猝不及防,没有办法组织队形。你们要趁此机会展开突击。第一排的步枪骑兵要记住,无需你们砍他们的脑袋,那是你们身后的胸甲骑兵的事情。但是,你们也有一个任务,那就是冲散他们的队形。”
我停了停,换了一个口气,不自信地问道:“听清楚了吗?”
前几排的士兵个个脸色沉重,他们虽然没有说“不”,但是我知道他们现在的心情。他们一定是认为我在让他们去送死,事实上我自己也因此而不自信。我会如此部署的最重要原因,便是料定那帮民兵会在一轮枪击之后就会溃不成军,等到骑兵一冲,那就会直接放弃抵抗。毕竟,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军人,和平时扛锄头的农民,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我从腰间拔出了装饰精美但肯定华而不实的佩剑,向前方一指,轻哼道:“前进!”
“哒哒哒”的,骑兵们操纵着整齐的马步,开始往前方走去。
现在的火枪有效射程,最多在一百米左右,了不起到两百米,但是威力和精准度会大打折扣。而且,在前膛枪时代,射一发子弹后,需要用半分钟至一分钟的时间来装弹,这一点时间,足够骑兵把握的了。
我命令第一排步枪骑兵在距离敌人两百米时就射击,目的是为了起到恐吓。一群没有受过多少军事训练的农民,在看到比自己人数更多的骑兵之时,只会产生恐惧。若是骑兵一下子冲锋过来还好,若是一开始漫步行走,那反而会增加心理的恐惧。我便是利用这种心理战略,企图在恐吓之下,令敌人在有效射程外便射击,从而令我方骑兵得到半分钟至一分钟的冲锋时间。
也不知身前的骑兵过了几排,只听到前方的马蹄声突然杂乱了起来,听来像是冲锋了。
“乓乓乓乓”,又是一轮整齐的排枪射击,随后再又紧跟着来了一轮射击,再然后,便只听见道路前方,充斥着惨叫声、马嘶声。
身前的骑兵们不知不觉间已经加快了速度,前面也没有停顿的现象,我知道是成功了。
虽然暂时还不知道伤亡人数,但是这么一来算是少了一堵障碍墙,也算是对自己内心的一个激励。
骑兵队过了一大半,我看是时候了,也拍马进入了队伍中,随着他们一同跑了起来。
惨象,人间惨象。如果问两世以来,那一幕是我目前见过最血腥的,那就是此时此刻。
只见到穿着黑色军服的士兵,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倚在墙上。他们几乎都是缺胳膊少腿的状况,身体上都少了一部分。但是,他们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还是躺在路中央的尸体。《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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