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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药堂之战(中)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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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墨悦打开屋门的一瞬间,秦沭并没有反应过来,他还继续拍着门版,结果惯性的向前扑去,直接扑到了墨悦的怀里。本来墨悦那婀娜的身姿就足以让任何男人想入非非,先不说那圆润的后方,反正双峰挺翘,如那天宫才有的大蟠桃,以至于身外穿的那一袭深紫色长衫被撑的凸起,让人想入非非。结果秦沭正好就一个脚步不稳,扑到了墨悦的胸口上,不偏不倚,他手掌搭载墨悦的肩头,头埋进了墨悦了胸口。

秦沭立马一个后撤步,站直身去,然后就是一阵遮掩不住的尴尬,他僵硬的站在原地,眼神不敢与墨悦对视。

墨悦并没有秦沭想象中的恼羞成怒,虽然她双颊绯红,有着少见的羞赧,不过也只是一刹那,还好这一幕没有被任何人看到,否则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为之痴迷,但她很快恢复常态,回复先前的面色,也没有为难秦沭什么,她平淡的说道 “着什么急,一点都不稳重。”

秦沭尴尬的笑了笑,他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尴尬一笑。

“进来吧。”墨悦淡淡的说道,她微微侧身,让出道路,伸手示意秦沭进院细说。

秦沭的脸色依旧僵硬,出现了这种事情,他实在是脸上有些挂不住,他低着头,向屋内走去,每一步看似稳重,实际上每一步都走的及其僵硬。遇到这样的事情,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要说自己是花丛老手,秦沭他自己第一个就不相信,本来自己小的时候就无父无母,孤苦伶仃,在加上自己游手好闲,整天就知道到处瞎逛荡,今天去山上看一看有没有说书人所谓的神仙,明天去小酒楼之中听一听年迈说书人讲的才子佳人。有好几次听的都心旷神怡,文中的妙龄女子与心意男子经过重重磨难最后终成眷属,都让萌豆初开的他热血沸腾,所以说,别看他后来遇见墨霜,经过日夜相处,最后喜欢上了自己师傅,可说到底,他就是一个连女孩手都没摸过的雏儿,哪遇到过这种事情。

两人进屋,坐在院子内的石桌之上,秦沭双手放在腿上,坐姿端正,实在是太端正了,端正的都不像秦沭本人,他低着头,好似在数蚂蚁,偶尔抬头,也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磨样,让人看着可笑之极。名剑龙雀就被他立在石桌旁边,不只是出门太急,还是忘了,此次并未用长布包裹,在阳光的照射下,能清晰的看出长剑的轮廓。龙雀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从剑尖到剑尾一共三尺两寸一分,不只是巧合还是铸剑之人有意为之,浑身赤红不说,就单单从远处看去,都给人一种极强的压迫感,就好像一把鲜血淋淋的长剑立在哪里,让人本能的撇开眼,不忍直视。剑身虽然透着血红,可光滑的像一面镜子,甚至要比镜子还要照射的清楚,将长剑竖起,便可对着长剑涂抹画眉。

而最让人觉得神奇的,并非是此剑的来历,而是宗主无意间说漏嘴的一个惊人消息,用此剑杀人,从不需要去擦拭,因为龙雀能自行吸收他人鲜血,如人饮水,妙不可言,不过至于真假,恐怕只有宗主墨霜,如今的墨真和秦沭,寥寥几人才知晓了。

事实上,的确如此,不过并非如那天龙随意张口都能吸干江河,要不然把此剑丢入江中,江水不出一个时辰就干涸了,那还了得? 能够吸收鲜血是真,但并非是他人,而是用剑者本人。如果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铁剑,自然是死物,可名剑名剑,天下名剑不在于锋利多少,或者多么漂亮,而在于铸剑之人将自己气机灌注于内,将原本的死物变成活物,不仅能主动认主,只要主人稍稍动用气机牵引,它玲珑飞旋,跟随在主人一侧。至于如何认主,一要靠缘分,二要靠实力,传闻林家剑冢有一座插有上千把名剑的深坑,这也是剑冢二字的由来,剑冢,剑冢,说到底,就是剑的坟墓,若与剑有缘,名剑便可自行飞离到身前,主动认主,如果无缘,便是你亲自去拔,手掌磨得血肉模糊,都休想拔出一剑。这第二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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