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七十四章 水哥找上门 (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阿肥,送我去睡觉,山仔,你是聪明人,钱拿去应急,回头想明白了再来找我。”鬼哥说完之后就在肥仔陈的搀扶下向外走去。

我上前把鬼哥丢在桌上的十万块拿在手来,然后对着刚刚走到门口的鬼哥说道:“鬼哥!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还?你不知道我是放高利贷起家的吗?你拿了就还不清啦。”鬼哥回头对我说道。

高利贷?可是鬼哥没说利率什么的啊。

“骗你的小鬼,我不放高利贷好多年了。”鬼哥露出一个笑容,然后转身在肥仔陈的搀扶下向外走去。

我拿着鬼哥借的十万块钱下了电梯,鬼哥明显是动了想要把我收为自己人的心思,鬼哥肥仔陈他们,肯定不是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说不定他们真的是道上混的人!

我走到吧台附近的时候,长毛红正在教育李杰,只听长毛红对李杰说道:“人穷呢,命一样,都只有一条,所以富人最怕穷人和他们拼命,穷人也只有拼命,才能翻身,不一定得是拼命砍人,可以是拼命学习工作,但是拼命砍人,肯定是来钱最快。”

“我们小时候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最常讲的一句话就是,一步天王,一步死亡,出来混,要是一战成名混出头,扎职插旗成功,开了堂口收了小弟,那以后就够巴闭,走到哪里,都有小弟跟在后面喊大佬,现在行情不好,那帮混球都不按江湖规矩行事了,唉...人心不古啊,你说说,这个社会得是多浮躁?砍人都不讲规矩了。说了这么多,不如喝一杯,来来来...”

李杰在一旁像是有心事,江小燕已经去帮沈佳宜了,我揣着十万块走了过去。

长毛红给我倒了一杯:“山仔,来喝一杯。”

“红哥,你们刚才说什么说这么开心?”我接过酒杯一口喝掉,说实话,从鬼哥办公室里面出来,我一直有些紧张,究竟要不要跟着鬼哥混?

像我这种人,如果不跟着鬼哥混,我要到什么时候才出头?我拿什么来还鬼哥这十万块?

“一看你这样就知道鬼哥没看上你咯。”长毛红又给我倒了半杯酒:“不过也没什么,大陆毕竟不是香港,混也混不出什么名堂,我们过来这里,都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不搞事啦。”

“可是你们很赚钱啊。”我说道。

长毛红笑了笑:“一步天王,一步死亡,谁的钱都是拿命博来的,天天玩命的工作,不也是搏命吗?”

我点了点头,这时候肥仔陈从后面过来了,我喊了一声师父,肥仔陈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了句:“还有机会。”

我稍稍握紧酒杯,还有机会,鬼哥之前说了,要我自己想通,也就是说,鬼哥并不会逼着我做决定。

但如果我决定了,那就没有退路了,或者说不会退的那么容易。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嚣张的叫喊声,肥仔陈和长毛红对看了一眼,然后同时向外走去,我和李杰也跟了上去。

黑玫瑰酒吧外面的小巷当中,这时候站满了人,一眼望过去,大概有百来号人。

木头一人双刀,站在门口,挡住了他们所有人。

带头的是一个三十块来岁,穿着耳钉,挂着项链,肩上扛着一把砍刀,偏瘦身材的男人。

他脸上有道疤很醒目。

“黑玫瑰酒吧,你们老板是什么人?”那人开口说道。

“你是边个?”肥仔陈从后面走出,站在最前面问那人。

“在这里混饭吃,居然水哥都不认识?你是不是故意糗我们水哥?”后面一个混混嚣张的上来指着肥仔陈说道。

肥仔陈微微一笑,忽然伸手握住他指着自己的手指,然后向上一掰,“啪”的一声,那个混混的手指直接被掰断,他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呼,肥仔陈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滿城儘是我夫君 爷!夫人要逃跑,哦?容我带把锁 娱乐圈神婆 慕郎归 學委的套路千千萬 神印:玩家成了NPC 奥特:平行世界的奈克瑟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