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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不说话,默默地换鞋。
“你干嘛要气你爸爸?纪叔心里很想原谅你,只要你低头,说几句软话,认个错就行了,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倔强,非要搞得大家都这么痛苦?”
纪倾城直起身来,怒极反笑:“我要他原谅什么?我没有做错,我为什么要为莫须有的罪名道歉?”
厉时辰无奈地叹息一声道:“真相是什么对于纪叔来说没那么重要,你是她的女儿,他只是希望你能服个软。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谁对谁错重要吗?”
“重要!对我来说这个最重要。”
纪倾城瞪着厉时辰,她的眼神还是那样桀骜不驯。
从前厉时辰最爱的就是她这一点,喜欢她不被世界改变,喜欢她身上的那股劲儿,可偏偏是他最爱她的地方,让他们无法相处,无法继续在一起。
见厉时辰不说话,纪倾城又弯下腰继续穿鞋。
她把鞋套上,抬起头来冷笑着看着厉时辰道:“他宁愿相信别人,也不相信自己的女儿,他到现在还觉得是我的错。你也一样,你心里也觉得我在撒谎。”
“我没有不相信你……”厉时辰说。
“你相信我为什么当初要跟我分手,为什么跟我分手了之后非要跟我妹妹搞在一起?”
厉时辰无言以对,纪倾城冷眼看着他,然后扬了扬嘴角,轻蔑地笑了。
又是那样的笑容,乖张的、嘲讽的、高高在上的。
“你们都一样。”纪倾城说。
纪倾城打开门走了出去,她纤细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
黑夜仿佛要把她吞噬,厉时辰有一种她要彻底消失的错觉,他紧紧地捏住了拳头,压抑着那股想要追出去的冲动。
厉时辰告诉自己,这就是他选择倾人的原因,他这样做没有错,倾人更温柔、乖巧、和善、成熟。倾人才是那个适合共度一生的人,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会选择倾人做未来的妻子。
而倾城,她是一把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火,不是把世界烧得一干二净,就是被毫不留情地浇灭。
☆、chapter 09
r09
普罗米修斯偷给人一束火,我们便自己造了光,于是我们开始远离上帝。暗夜有灯火,黑暗便窃取了光明,从此黑白开始失去边界。
灯红酒绿,霓虹灯点亮夜晚,让星光都失色。
深夜的城市可以比白天还喧嚣。因为灵魂无法安睡,因为越是黑暗无光的地方,越能显见脆弱和单薄。
因为躁动、寂寞、迷茫、空虚,所以要鲜衣怒马,要哭着、笑着、怒骂着、叫嚷着。所以我们要结伴,要麻醉,才能不用面对那个空洞的自己。
酒吧里音乐震耳欲聋,纪倾城逆着狂欢的人潮走。
有人看到美女,想要过来搭讪,可是纪倾城的眼光却把他们吓住,她像是一只饿了很久的野狼,要咬烂他们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