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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瑜輕哼了一聲。
趙京唯又是一笑,林知瑜道:「你晚上和誰喝酒呢?」
「陳璡和蒲明樟她們。」趙京唯偏頭,「柳絮找你什麼事?」
林知瑜如實說:「說她有個攝影朋友,找我拍照。」
「那你答應了沒?」
林知瑜點了點頭,她答應柳絮也沒其他的原因,無非是有償這兩個字吸引了她。自從林松那事後,林知瑜心裡總不太安定。
接下來的路程,趙京唯一直握著她的手,林知瑜也沒有抽回手。直到車子停到小區門口,他拿手機付錢,才鬆開她的手。林知瑜看了眼在車上被他握著的手,手心皮膚溫度滾燙,似乎還殘留著他手掌的溫度。
進了門,林知瑜抬手要去開燈,落在牆上的手還未按下開關。手腕忽然被攥住,他扳過她的身體,低下頭吻她的唇。林知瑜背脊貼上身後的鞋櫃,仰著頭回應他的吻。唇瓣濡濕,他捏著她的下巴,撬開齒關,捉住她的舌頭,吮吸含弄。林知瑜氣喘吁吁,屋裡沒開燈,他粗糲的指腹撫上去,引起林知瑜身體一陣顫慄,像寒冬覆蓋在枝頭的積雪簌簌顫抖。
林知瑜攀住他肩膀,低著頭,清晰看到他作亂的手。有些事做是一回事,看到又是另一回事。她臉上發燙,移開眼,下巴抵在他的肩頭,低聲說:「還沒洗澡呢?」
「現在去。」他聲音粗喘。
兩人進了浴室,等再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一個小時後的事了。林知瑜身上還是穿著趙京唯的衣服,她將頭髮隨意挽起來,坐在床頭看手機。
趙京唯收拾了下浴室,出來時,就看到她也沒開燈,盤著腿坐在床上玩手機。趙京唯開了燈,林知瑜下意識回頭,趙京唯就穿了件運動褲,裸著上半身說:「怎麼不開燈?」
林知瑜回他:「忘了。」
趙京唯嘴角勾起,忽然想起了什麼,打開床頭的抽屜,拿出了個物件,朝她拋了過去:「接著。」
林知瑜穩穩的接住,手心觸感水潤冰涼,她攤開手一看,是一個石塑粘土的小掛件,可愛圓墩墩的一隻小狗,帶著杏色鴨舌帽,穿著朱色t恤。
林知瑜手指摸了摸,眼裡浮上清淺的笑意:「好可愛,你什麼時候買的?」
趙京唯從衣櫃裡拿出了件t恤套上,他轉過身看她:「去參加比賽的時候買的。」
林知瑜:「我還以為你那天說有東西要給我,是騙我的。」
趙京唯沒否認,翹了翹嘴角:「那天確實是騙你的,這玩意,那天我沒帶身上。」
作者有話說:
原本想寫4000字更出來,然後寫到這裡想發了就發出來,今天就這一更,失言啦!這一章前一百的評論給大家發紅包。
關於姑娘們留言曖昧長有點平淡,我都看到啦,我昨晚也反覆看了下,可能以目前看來確實會有點平淡,但想了想還是按我自己節奏來吧。
這個文走向不是那種戀愛到分歧然後各種衝突的情節,這個故事是在還未確認關係前各種七七八八,然後女主真的放下一切負擔,和男主在一起也就意味著快完結,反也就大概十七八萬字。
第三十二章
林知瑜趴在床上, 抬手摸了摸手上的粘土小狗,她其實很少買這些小玩意。像有的女生家裡的書桌上都會擺滿各種可愛的手辦, 她家裡的書桌除了一盞檯燈和書本之外, 從來就不會想說買些小玩意裝飾書桌。
說不喜歡這些精緻可愛的小物件,倒也不是。只是初中林松那事發生後,她的消費觀念就是如此, 不是必要的東西能不買則不買。
趙京唯從客廳拿了瓶水進來,見她趴在床上,還在把玩著那個小物件, 俯下身來, 手撐在她腰側的床單上:「很喜歡這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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