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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主角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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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什么吵!?”秋千喊道,“还不许人家搬家啊?再吵的话,信不信我把你们全都抓走!?”

“……”石林镇的居民瞬间安静,面面相觑,呆愣愣地环顾周围的亲友。

“哼!害怕了吧!?吓死你们!”小狐狸很得意,“我说什么也是狐仙呀,还镇不住你们?笑话!”

然后,整个石林镇的人决定跟小狐狸回女儿国,进入秋鸟界居住。

回去的路上,鸟人捏着秋千的耳朵数落她,“你个笨蛋!怎么敢全镇人都带走!?你知不知道,这严重违反天条,若是传出去,你我就完蛋了!”

“我……我……”小狐狸理亏,无话可说,“不要在意啦,没什么可怕的啦,不就是带走一些凡人嘛~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乌鸦说,“根据《三界非对称群体管理天条》,修士不得擅自影响凡人生活,你这种已然是属于严重干扰,甚至涉嫌圈养凡人——这是大罪啊!大罪!明明之前咱们就处理了不少修士影响凡人生活的案件,怎么到了你这,也这么做?!”

“我知道违反天条,但……无所谓啦~”秋千说,“修士影响凡人的事多了,每天都会发生,不差我这一件啦~只要不被司法神府逮到,怕什么?咱们是主角啦,那些条条框框不要过于在意,做主角就要潇洒点,哪怕微微有那么一丢丢的‘双标’,也别计较啦。”

“你!”鸟人气得无话可说,“你要是这么不要脸,那你爹我还真没辙呢。”

“嘿嘿,是吧?”小狐狸傻乎乎笑笑,顺便拍掉乌鸦掐她耳朵的那只手,“话说,爹,为什么不许带凡人去更好的地方生活呀?咱们又不是妖魔,又不想吃他们,是好心,为什么天条不允许?”

“你是好心,但别人呢?”鸟人道,“若是开了这个口子,所有妖怪都用‘好心’的理由抓凡人,那岂不是会凡道大乱?”乌鸦坐在云边,慢慢悠悠地说,“本书设定:人族是盘古后裔,自带功德,三界所有生灵都觊觎人族的血肉;人族对生灵的崇拜能够产生供奉之力,同样为修士所喜爱;人族本身的想法,能够产生愿力,亦是对修士修炼有益——总之,人族是个宝,修士无时无刻不想吃掉、控制、操纵人族,所以天条严厉禁止修士干预人族的生活。”

“我不是说了嘛,咱们是好心。”秋千说道,“咱们不是妖魔。”

“那也不行。”鸟人道,“安逸的生活确实可以让一代人受益,但从长远看,过于安逸往往会让人懈怠,人族的进步需要困难逼迫。正是有困难,有危机感,有生存压力,人们才有突破限制的想法,有迈向新台阶、追求更好生活的动力,以及顺势孕育而出的探索精神,对未知的好奇心,对抗苦难的勇气……人们的目光才能最终看向远方的风雨波澜星辰大海。为什么咱们的秋鸟界要专门弄出一个‘凡人区域’,就是因为我不想凡人成为妖怪们的附庸,不想他们为了安逸,追捧不属于自己的力量,我希望凡人自己能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一切。人,需要靠自己!”乌鸦脸上显出少有的严肃表情。

“这样啊~”小狐狸若有所思,“那既然又违反天条,也违反自然规律,那我们把凡人们送回去吧。”

“送回去做什么?”刚刚还一脸正经的鸟人突然变成平日的流氓无赖表情,“无所谓啦,你刚刚讲得对,咱们是主角,管它天条还是自然规律,咱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怕什么!主角有点‘双标’很正常啦~”

“哎呦,这才对嘛~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我爹突然变成正经了呢。别吓人好嘛!超吓人的!你学好了,我怎么办?咱们可是最棒的秋鸟流氓组合耶~”秋千拍拍小胸脯,颇有惊魂未定的样子,“没错,咱是主角——无敌!”

“对,无敌。”鸟人道,“咱谁都不怕!谁都不怕!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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