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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u chot的曲奇。”
李鹊微怔:还真的是我平常会吃的品牌。
李鹊也不想自己显得过于刁钻,摆摆手:“你先出去吧。”
“好的,如果有什么需要,请随时让我知道。”郁秀得体地退下。
见郁秀走了出去,李鹊更显苦闷:这个“主角受”看起来还真的是一个优秀的人啊。
可以说正正是李鹊这个“反面角色”的“正面”:勤奋细心,自强不息,待人温和有礼,而且还很会念书!
也就是说,郁秀具备了一切李鹊不具备的“优点”!
难道这就是所谓“造物的偏爱”吗?
对于作者而言,郁秀这样的人才更和施弥明相衬?
郁秀和施弥明来自同一座学府,拿着施弥明捐赠的校友奖学金,跟随施弥明的足迹踏入金融界,来到施弥明的办公室成为他的左膀右臂,跟在施弥明身边学习、成长最终成为能和施弥明并肩的伴侣……
wtf,这居然很合理!
——合理个屁啦!
施弥明是有男人的啊!
而这个男人,就是李鹊!
李鹊的男人,谁都不能抢!
李鹊气哼哼地看着施弥明,目光冷嗖嗖如能凝化成冰。
察觉到李鹊的不悦,施弥明什么也不管了,先道歉求谅解:“是我招待不周,让李公子不高兴了?”
“你招待哪里不周?我看周到得很,还找一个什么港岛大学高材生给我泡咖啡,会不会大材小用了一些?”李鹊酸溜溜地说。
“大学生不泡咖啡有什么用啊?”施弥明一脸不以为意。
李鹊一怔:“啊?高材生就泡咖啡?”
“当然也不就是泡咖啡,也要打印复印钉材料订外卖……”施弥明答。
从未上过班的李鹊震惊了:“港岛大学金融全奖学生就干这些啊?”
施弥明笑了,指着玻璃墙外,说:“那个打电话叫外卖的普林斯顿大学的,那个在给订书机扒钉子的是帝国理工的,还有那个帮忙搬矿泉水的是你校友,哈佛的。”
李鹊嘴巴张好大,但转念一想,能进入明源集团总裁办的都是高材生,也很合理。
他想了想,却道:“只是高薪请大学生回来实习,就叫他们打杂?你这个孤寒鬼也肯?”
“谁告诉你大学生高薪的?”施弥明一笑,“楼下一个看更的薪水能顶三个实习生呢。”
李鹊受到了社会的震撼:现在的人干嘛读大学?应该直接去做看更,少走三十年弯路啊。
李鹊沉默了。
施弥明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李鹊目指远方,“我爸妈捐图书馆让我读哈佛,真的好亏。”
施弥明忙安慰道:“话又不是这么说的。这件事总是有好处的。”
“有什么好处?”李鹊问。
施弥明便道:“……嗯,好处就是……哈佛得到了一个图书馆。”
李鹊:……果然不爱我了。
原本施弥明是应该能察觉到李鹊的不安的,但偏偏施弥明此刻也处于心内动荡之中。
或者说,施弥明的不安比李鹊更深,程度更深,也藏得更深。
施弥明从模糊的梦境中仿佛看到了李鹊贪新厌旧的模样,看到李鹊对自己逐渐腻味厌烦,然后转身投奔命中注定的那个男人的怀抱。
其实也不必做“预知梦”,施弥明在现实里也对李鹊这个状态不陌生。
隔三差五,李鹊的眼中便会透露出一种对现状的无聊和疲倦,似乎对当前生活逐渐感到审美疲劳。
虽然,最近李鹊这种状态好像得到了扭转。
李鹊不再去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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