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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娇娇女配要种田 第27节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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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

不过因为阳市路灯亮着,整个日报社的轮廓还是能够看得一清二楚的,他心里感叹,还是城里好啊,大晚上路灯就这么亮着,一点儿也不在乎电费。

而他们村连通电都没有,一到晚上就乌漆麻黑的,社员们穷的,连煤油灯都舍不得点,真是越想越觉得心酸,突然他觉得自己该为生养他长大的家乡做点什么了。

不过这个前提,首先就是结束社员们靠天吃饭的日子,把村里通往别处的路给修好,只有这样,他们的大棚蔬菜成功了后,才能运到城里来,给社员们带来收入,要不然种出来了,运不出来,只能烂在地里。

想到这个,他握了握拳头,给自己打了打气,然后在日报社外面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下,他打算在这里守株待兔,明天日报社的人一上班,他就进去找人去。

是的,沈灵月给他讲的故事就是有人利用舆论办成事儿的经过,今天他就照猫画虎地来一回,反正无论如何他也要把十万块的贷款带回去。

“啪!”

抬手拍掉一只趴在自己胳膊上吸血的蚊子,林耀感叹一声沈灵月的细心周全,从裤子口袋里面拿出一个从木头做的小瓶子,然后从里面倒出淡绿色,散发着芳香的液体,往自己裸/露的地方一抹,感觉着皮肤上的清凉滋味,以及耳边消失的嗡嗡声,他笑了笑,小月出手的东西,果然是立竿见影,这驱蚊液如果要卖的话,绝对也能挣钱。

享受着夏天夜晚的风,耳边又没有了蚊子的骚扰,林耀闭着眼睛把明天要做的事情,在脑海里想了一遍,便沉沉地睡去。

“同志,同志,醒一醒?”

林耀睡觉睡得正香呢,突然被人叫醒,他烦躁地睁开眼睛,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大妈,一手提着菜篮子,一手轻拍他的肩膀。

这人谁啊,他不认识,这是林耀的第一个念头,再就是昨天的记忆上头,他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在家里,而起在大街上,而且也弄明白为啥在这里了,他要在这里守株待兔,能日报社的记者呢。

“同志,你这是遇到了什么难事儿?”

大妈热心地问道,如果不是遇到了难事儿,谁大晚上的睡在大街上啊。

“啊,没事儿,我在这里等日报社的记者呢。”

“你找日报社记者干啥?”

林耀面对大妈的询问,挠了挠头发,犹豫了下,还是如实相告,他在阳城人生地不熟的,还是需要向本地人了解情况的。

“我们是农村来的,村里人研究出了空调漆的技术,可我们带着值钱的技术来阳城干大事儿的,可是阳城的人好像不大相信,所以我就想着找日报社的记者,给写写好话,帮我们推广推广。”

“空调漆?你说的就是那个刷到房子外面,房间里面就能凉快的空调漆吗?”

林耀眼睛一亮:“大妈,您知道空调漆?”

大妈空着的手一拍大腿:“知道,知道,我娘家妹妹是安平县的,他们家今年就用上了空调漆,前些天我去了安平县,哎哟,那房子别提多凉快了,就是那天你们怎么不去县城摆摊啊,我等了一天都没有等到人。”

林耀心花怒放,这回算是遇到知音了,再说话时声音都轻快了不少。

“最近村里有事,所以没有顾得上摆摊,大娘您如果需要,我尽快安排人过来。”

大娘想起自己妹妹家里凉爽的房间,恨不得立马让自己家也住上,林耀一说立马附和:“同志,就盼着你这句话呢,你们尽管来,大娘我帮你们拉生意,不说别的,就是我们那一片上百间房子,肯定都愿意刷空调漆。”

“哎哟,那可真是要谢谢您了,您放心,我回去就派人来阳市。”

“对了,你们不是找记者吗,我闺女就是日报社的记者,呆会儿我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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